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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7-0520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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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6-01 |
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7-06-01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银川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宁党办发〔2016〕7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银川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银川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张全智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侯文莅 市政府副秘书长
尤 峰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董 进 市工商联秘书长
黄建华 市总工会经审会主任
刘春玲 市工信局副局长
马彩梅 市人社局调研员
魏 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胡志刚 市国资委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杨 鹏 银川企业家协会秘书长
上述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实行自然更替,不再做临时性调整。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调研员马彩梅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研究分析、组织协调我市协调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和问题。统筹指导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实施。 (二)审议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制定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方针、政策。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