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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8-0694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8-02-14
责任部门: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8-02-14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加强我市土地、矿产开发利用全面监管,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8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20号)要求,市人民政府于2018214日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专题进行了研究安排。现就开展全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银川市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督查室、三区两县一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卫片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通过对全市2017年度卫片检查,评估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201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落实国土资源属地监管责任

情况;督促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护国土资源;评估检验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对违法用地用矿严格依法查处,对有关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三、检查对象

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检查对象包括以下两类:

(一)国土资源部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与国土资源部综合监管平台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永久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审批等信息套合不一致的图斑。

(二)国土资源部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矿业权等信息套合不一致的图斑。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2018214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2017年度卫片检查工作实际,召开部署会议,制定卫片检查工作方案。工作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银川市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核查整改(文件印发之日起至531日)。20182月起,国土资源部下达2017年度土地卫片图斑和重点矿区矿产卫片图斑数据,2月底完成整改;20183月,国土资源部下达重点矿区以外的其他矿产卫片图斑数据,3月底完成整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矿产卫片图斑数据,进行逐图斑核实、查处和整改。核查结果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适时组织督查,开展本区域数据审核、验收工作,并于2018520日前,向银川市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报告和数据成果,经审核后于2018531日前,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报送工作报告和数据成果。银川市人民政府将根据情况,对各县(市)区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督查。

(三)数据审核报送(201861日至630日)。61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将土地卫片检查数据结果报送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进行比对,并于630日前,向国土资源部报送2017年度卫片检查工作报告和数据结果。

(四)自治区验收(201861日至630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对银川市各县(市)区开展自治区级验收,验收采取内业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检查填报为已拆除图斑、上报的合法用地与国土资源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备案信息套合存在差异的图斑。各县(市)区要结合验收意见,对数据成果进行整改纠正并重新上报。对整改纠正仍未达到验收标准、弄虚作假的不得通过验收,并作为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

(五)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

1.县级约谈及责任追究(文件印发之日起至51日)。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卫片检查工作情况,确定辖区乡镇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2.市级约谈及责任追究(文件印发之日起至531日)。银川市人民政府根据卫片督查情况,确定县(市)区人民政府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对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依然混乱,严重破坏生态或造成恶劣影响,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问责情形的地区,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并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明确分工职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银川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以规范查处违法行为和推动查处整改落实到位为重点,督促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国土资源违法状态。选取卫片执法中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认真开展数据审核、实地验收和提出约谈建议、启动问责工作。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指导,督促县(市)区做好卫片执法工作,对本辖区内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在主要媒体进行公开通报,每个县(市)区挂牌督办案件不少于2件。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力,案件查处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警示约谈。对辖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填报为实地已经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的地块,要实地逐宗核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整改主体责任,负责对本辖区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和拆除复耕工作的具体实施,按时限完成卫片数据系统的填报工作及档案整理。并对查、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国土资源各业务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卫片执法各项任务。地籍部门要对2017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成果负责,并及时提供给执法监察部门;耕保、利用、矿管部门要提供相关审批卷宗材料,对用地合法性、耕地破坏程度和勘测、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合法性、破坏价值进行认定;规划部门要对规划符合性进行认定;执法监察部门要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并填报相关核查结果。

(二)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强化监督

加大对遥感监测重点图斑的核查力度。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土地变更调查外业核查阶段,从新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图斑、大量占用耕地的遥感监测图斑、临时用地图斑、设施农用地图斑、报拆除图斑以及重要矿种图斑中选取重点图斑,责成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对重大、典型案件,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督办。

(三)严格规范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坚决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34号)的有关要求,履职尽责。对国土部下发的图斑中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据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立案查处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查处,查处情况须纳入违法案件查处台账和年度违法数据统计;日常执法工作中已经查处但尚未结案的,要依法依规继续推进;由地方政府组织或政府其他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整改的违法行为,要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在依法履行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查处职责的前提下,对于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要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厅发〔201058号)的有关要求,进行专项报告;可以根据情况将涉嫌违法的事实及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抄告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提请相关部门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把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对辖区卫片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对查处整改均已落实到位的地区,予以表扬;对查处整改不主

动、不积极的,予以通报批评。查处整改落实不到位情况突出

的,不得通过验收。

(四)完善约谈问责方式,提高约谈问责效果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完成对有关乡镇、部门主要领导的约谈工作;银川市国土资源局提请市级人民政府完成对所辖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的约谈工作。县级政府组织的约谈会要邀请市级国土资源局相关领导参加,市级政府组织的约谈会要邀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相关领导参加。

市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在确定约谈、问责地区时,要全面理解《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第三条的有关规定,避免出现15%比例论的倾向。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达到15%以上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地区,也要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对违法违规比例虽然不高或数量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也要纳入约谈范围,推动查处整改。

对经查处整改后,国土资源违法仍然严重的县(市)区,将由银川市人民政府约谈县(市)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在约谈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同时,要兼顾矿产违法严重地区。确定约谈地区时,要突出地方政府主导因素和监管责任。要以约谈促进查处整改落实。开展约谈时,可邀请主流媒体参加,加大对外宣传和公开曝光力度。

(五)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努力实现监管方式转变

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成效与年度卫片执法结果相挂钩的奖惩机制,结合违法统计数据、违法案件查处台账、日常巡查报告情况、1233612345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核实结果和日常案件查处情况等,与卫片执法中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分析评估辖区日常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检查考核机制。对日常执法工作到位、卫片执法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日常执法工作履职不到位情况比较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倒查责任,严肃处理。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加大日常执法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在卫片执法工作中,要如实填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在日常执法中发现、制止、报告、查处的情况,并作出分析和说明,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努力实现监管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使用方面及其他方面的问题,与自治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联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联系人:刘祥,电话:(09515044115,邮箱:84298405@qq.com;银川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联系人:刘元国,电话:6013776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2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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