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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8-2633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8-05-29
责任部门: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8-05-29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创造条件保障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提高政府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现就组织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政务开放日”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银川市第十四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聚焦公众关切和重点民生事项,开展系列“政务开放日”活动,展现城市发展新定位、新面貌,体现政府勤政为民的决心和行动,宣传政府在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效,树立勤政务实、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

  二、开放主体

  组织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的主体主要为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园区管委会以及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部门等。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级政府组成部门“政务开放日”的组织实施,市政府各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分管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关活动开展。

  三、活动内容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本单位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产业转型升级、园区转型发展、项目攻坚、科技强市、行政审批改革、城市功能提升环境保护、智慧城市建设、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府机关工作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

  四、开放对象

  参加人员规模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开放内容、地点等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个开放点约30人左右。人员范围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记者,其中市民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各责任单位邀请与活动内容有相关联系的各级代表和委员。

  (二)市民代表:通过定向邀请、公开邀请两种方式产生。定向邀请由各责任单位在关心银川市发展、关注公共事务、积极参与政府工作、了解行业有关情况的专家学者、政风行风监督员、重点服务对象、热心“网民”、社区居民中选取;公开邀请由各责任单位提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征集报名,经责任单位审查确定,并以一定方式公示。

  (三)媒体记者:由各责任单位邀请银川电视台、银川广播电台、银川日报、银川晚报、银川发布等媒体记者参加,并全方位进行报道。

  五、组织形式

  (一)参观机关办公场所:邀请开放对象观摩机关办公运行情况,由专人介绍部门整体架构、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等

  (二)现场参观考察: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开放对象参观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社会治理和执法部门指挥中心公共文化设施城市规划展示场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工程进展情况等。具体开放场所根据部门实际自行安排,每次活动至少参观34个开放点

  (三)政民恳谈交流:举行交流座谈会,向公众介绍本部门(单位)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办理情况,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动与开放对象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同时,与会议开放制度相结合,根据需要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

  (四)意见反馈:在活动过程中,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收集开放对象的意见建议,由本单位统一整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反馈。

  六、时间安排

  与基层和社会群众日常联系较多的部门和单位,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政务开放日”活动;与基层和社会群众联系较少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政务开放日”活动;各县(市)区及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视职能特点和工作要求,设立固定时间和开放场所,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提高对“政务开放日”重要意义的认识,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的宣传实践平台,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参与活动开展,主动听取市民需求和意见建议。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本级政务开放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创新推进“政务开放日”活动,科学拟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参加人员、活动方式等内容,及时总结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创新完善活动的主题、内容和开放形式,使之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推进“政务开放日”活动深入开展。2018年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将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以及兴庆区、永宁县、灵武市作为试点单位,重点督促开展。

  (三)做好宣传报道。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网络平台,探索“微”直播发布形式,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政务开放良好氛围。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政务开放日”专栏,集中展示各责任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确定“政务开放日”活动时间、主题内容后,须将相关活动方案提前5天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查备案。同时,要及时总结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包括图文资料)等,于活动开展后两日内反馈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将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现场走访,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考核重要内容

  联系方式:银川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行政中心1522室)

  联系电话:6889217     传真:6888248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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