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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8-9420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8-11-23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8-11-23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2018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2018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稳定我市肉类蔬菜市场价格,保障市民生活需求,特制定银川市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和市场化运作方式,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和扶持,进一步健全银川市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长效机制,确保肉类蔬菜品质,平抑肉类蔬菜价格大幅度波动,保障市民日常消费和满足应急需求。

二、储备调控内容

(一)储备肉。

1.储备品种与规模。

根据肉品储存期限和市场应急需要,将新鲜牛羊肉、猪肉冷冻储备作为市级应急储备肉,2018年我市计划储备应急冷冻肉150吨。其中,牛肉50吨、羊肉50吨,猪肉50吨。

2.储备期限。

储备期1年(2018年12月—2019年12月)。

3.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我市具有冷冻肉储藏能力的畜禽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和大型超市公司参与投标由中标企业负责储备。

4.投放价格。

市级储备肉进价(成本价)以招标价为准,牛羊肉投放零售价低于储备成本价(进价)6元/500g,猪肉投放零售价低于储备成本价(进价)2元/500g。

5.投放时间。

在春节期间以及肉品价格过快上涨、突发自然灾害等情况下投放。

6.投放网点。

由市商务局、财政局、物价局在市辖三区选择肉菜流通可追溯(价格监测)网点进行储备肉投放。投放点按照方便购买、三区合理布局、信息可溯、企业申请、择优选取的原则,采取公开方式评审确定。

7.财政补贴资金预算。

主要包括冷冻肉储备费用补贴和储备肉投放所产生的价差损失补贴。

(1)冷冻肉储备费用补贴

包括储备肉冷藏保管费用补贴和利息补贴。参照中央冷冻肉冷藏保管费用补贴计算办法和2018年银川市市级冷冻肉费用补贴以预计中标价格2100元/吨计算,预计储备150吨冷冻肉需冷藏保管费用补贴31.5万元。

(2)储备肉投放价差损失补贴

参照2018年元旦、春节冷冻肉投放价差标准,按冷冻牛、羊肉6元/500g、冷冻猪肉2元/500g补贴计算,2018年春节投放150吨冷冻肉(其中牛羊肉100吨、猪肉50吨)预计需财政补贴价差损失140万元。

以上预计共需财政补贴资金171.5万元。

(二)调控肉。

1.调控品种与规模。

根据市场肉类价格涨幅,将新鲜牛羊肉、新鲜猪肉(五花肉和前后腿肉)作为市级调控肉。计划投放调控肉350吨。其中,新鲜牛、羊肉共250吨,新鲜猪肉100吨。如市场肉品价格异常,可增加投放数量。每个投放网点每天计划投放新鲜牛、羊肉各300公斤,新鲜猪肉300公斤。各点多投不限,但不予补贴。

2.投放时间。

2019年1月26日至2019年2月4日

3.投放价格。

以低于市场零售价格3元/500g确定投放新鲜牛、羊肉的价格,以低于市场零售价2元/500g确定投放新鲜猪肉的价格,市场零售价格以市物价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投放网点。

由市商务局、财政局、物价局在市辖三区选择45个肉菜流通可追溯(价格监测)网点进行调控新鲜牛、羊肉投放;选择30个肉菜流通可追溯(价格监测)网点进行调控新鲜猪肉投放。投放点按照方便购买、三区合理布局、信息可溯、企业申请、择优选取的原则,采取公开方式评审确定。

5.财政补贴资金预算。

(1)投放新鲜牛羊肉250吨,按照3元/500g的补贴标准计算,需财政补贴资金150万元。

(2)投放新鲜猪肉100吨,按照2元/500g的补贴标准计算,需财政补贴资金40万元。

以上预计共需财政补贴资金190万元。

(三)储备蔬菜。

1.储备品种。

根据我国北方城市蔬菜生产的特点,结合银川本地居民的生活消费习惯和蔬菜供应情况,以土豆、大白菜、青萝卜、洋葱、莲花菜、胡萝卜、西红柿、羊角椒、圆茄子、西芹等10个品种进行储备。

2.储备时间。

根据银川市气候及消费特点,储备蔬菜时间定为每期4个月(当年12月1日—次年3月31日),实行动态轮换制度。承储单位应及时落实储备蔬菜计划,并在组织日常经营过程中保持与储备计划相适应的储备规模、结构、质量和管理,其动态库存不得低于承储计划确定的储备规模。

3.储备规模。

10类蔬菜共储备10000吨,其中土豆2500吨、大白菜2500吨、青萝卜1000吨、胡萝卜1000吨、洋葱1000吨、莲花菜1000吨、西红柿250吨、羊角椒250吨、圆茄子250吨、西芹250吨。

4.储备地点。

结合银川市本地现有设施和财力情况,选择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储藏设施,委托经销耐储存蔬菜品种流通骨干企业代为储存。

5.投放价格。

土豆、大白菜、青萝卜、洋葱、莲花菜、胡萝卜6类储备菜投放价格原则上按照企业收储时的价格执行;西红柿、羊角椒、圆茄子、西芹4类储备菜原则上执行北环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前一日批发价,最高不得超过北环批发市场前一日批发价格的5%。

6.补贴标准。

储备菜按照投放价格35%给予补贴(包括承储企业资金占用银行利息、配送成本、分拣费用、人工费用、耗材及蔬菜正常损耗、仓储费、装卸费等)。10000吨储备菜预计需补贴438.5万元,最终补贴以实际发生售价和销量为准。

7.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市商务局提出动用储备蔬菜建议和计划,报政府批准下达动用安排:

(1)蔬菜价格在10天内涨幅超过30%;

(2)出现冰冻、大雪等异常天气导致蔬菜供应紧张;

(3)临近元旦、春节等节庆日导致蔬菜需求量较大;

(4)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蔬菜供应紧张时;

在储备期内如果出现某种蔬菜价格涨幅较大,可对该品种蔬菜进行临时价格干预(该品种蔬菜原则上承储企业按照北环蔬菜批发市场批发价格销售,给予35%补贴)。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成立银川市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担任,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制定肉类蔬菜应急储备具体工作方案;

(2)决定启动或终止肉类蔬菜应急供应,指挥、协调供应响应行动,下达供应处置任务;

(3)判断市场供应、价格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肉类蔬菜应急供应新闻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肉类蔬菜应急储备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办公室职责。

(1)向领导小组报告招标计划和招标结果;

(2)负责向领导小组汇报突发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发生后,肉类蔬菜市场波动和肉类蔬菜的储备、库存及供应情况;

(3)对肉类蔬菜储备企业的储备情况进行督查;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应急肉类蔬菜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5)督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执行情况;

(6)报请领导小组启动应急肉类蔬菜投放行动,保持24小时值班。设立热线电话,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要求,抓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肉类蔬菜应急储备、应急调用机制和体系;加强肉类蔬菜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健全肉类蔬菜应急监测网点,保证肉类蔬菜应急储备库存、供应情况的信息采集上报;做好肉类蔬菜应急储备的管理和市场投放调控工作。

(2)市物价局负责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开展价格监测预警,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建议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3)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做好投放点价格监测工作,分析投放价格对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影响并提出措施。

(4)市农牧局负责做好肉类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的应急生产,动员基地农产品及时应急投放市场。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6)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肉类蔬菜应急储备制度所需的资金,并保障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7)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

(8)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应急肉类蔬菜运输的绿色通道,保障突发事件情形下应急肉类蔬菜运输时道路畅通。

(9)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协调配合。由商务、财政部门对储备肉类蔬菜进行检查,设立监督考核和奖罚机制;农牧、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承储企业及仓储设施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

(二)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

完善承储单位对肉类蔬菜储备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三)政策资金保障。

对承储单位在储备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给予必要的补贴,对企业建设和改造仓储设施积极争取相关协调资金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对承储企业开展的肉类蔬菜储备库基础设施建设,肉类蔬菜生产收购等给予信贷支持。

(四)企业联系制度。

建立肉类蔬菜储备企业联系制度和企业定期报送报表信息制度,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五)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肉类蔬菜运输“快速绿色通道”,确保运输畅通。

(六)社会秩序保障。

公安、物价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短斤缺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以及破坏市场经营秩序、扰乱应急处置工作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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