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市政府(办)文件>银政办发
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9-0042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10-1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9-10-14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第四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半年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确保年初确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市委、市政府近期确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和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了《银川市2019年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第四批投资计划》,现随文下达给你们,请按照投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手续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要求,本批次投资计划安排的项目,各项目单位已基本完成了项目前期相关批复,需按规定程序继续办理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等前期批复,要指定具体包抓领导和经办人,积极主动与审批服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对接,完善手续,落实资金,尽早开工。审批服务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逐一与项目责任单位对接,指导、帮助项目责任单位完善报批手续,从速办理。财政、自然资源、土储等服务部门要强化项目资金、规划、土地等要素保障,为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提供服务。
二、加强项目进度、资金和质量管理
各项目单位要结合前期手续办理情况,依法依规组织招投标和施工进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责任领导要一线落实,经办人要每周向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项目推进情况,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项目进度计划和推进台账,将工作节点明确到月、到周、到天,倒排工期,全过程跟踪,全方位服务,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坚决杜绝“三边”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防止“三超”现象(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做到公开透明,杜绝滞留、挤占、挪用、截留,以及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三、强化项目调度和跟踪服务
要进一步加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各项目单位必须于每月3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上月项目进展信息;并依法依规向统计部门提交项目统计入库的各项资料,及时报送项目统计入库信息,确保完成投资量及时统计入库。市政府将对推进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和通报,对因推进不力造成项目年内未按期开工建设和财政资金未能发挥效益的项目责任单位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项目单位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予以通报和问责。
联系人:银川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
电子邮箱:ycfgtz@126.com
联系电话:6888631 6888404
附件:银川市2019年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第四批投资计划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