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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20-0004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02-14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0-02-14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和春耕备耕生产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和春耕备耕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五号)》要求,为积极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切实抓好当前全市“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认识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对保疫情防控整体形势平稳、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意义,坚持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手抓、两手硬,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二、全力保障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各县(市)区要在科学分析判断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下,结合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新情况,切实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摸清当前蔬菜生产种类、面积、产量,指导农民调整种养殖内部结构,因时因地加强田间管理和养殖管理,着力提高产量、提升品质。要组织劳动力及时采收成熟蔬菜产品,抓好当季时令蔬菜、速生菜特别是叶类蔬菜等产品的生产供应。要加快恢复生猪生产,鼓励规模养殖场快补栏快出栏,力争恢复到正常年份生猪生产能力的90%左右。要按照市应对新冠病毒重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指导企业有序安排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坚持科学安排、精准施策、有序复工原则,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在具备疫情防控的基本条件下,既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又要抓好复工复产,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持续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供应。各县(市)区要加强菜篮子产品价格变动和市场供求监测,及时发布主要蔬菜产品供求信息,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稳定市场预期。发挥农超对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并鼓励骨干连锁超市、社区蔬菜直销店和机关食堂采购本地蔬菜,通过线上订单,线下配送方式直采直销,确保果蔬生产、流通和销售的顺畅衔接。研究蔬菜直销车辆的运行方式及补贴政策,确保市场耐用菜储备量保证在5—7天。摸清全市主食厨房实施企业复工情况,统筹规划主食产品供应布局,协调供应商增加蔬菜、肉蛋奶和快餐等销售种类,畅通菜篮子产品保障供应通道。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四、切实保障农产品正常流通秩序。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绿色通道和有关运输政策,对粮油、肉蛋奶、蔬菜等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简化查验手续和程序,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允许24小时入城通行。要保持通往农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种养基地(园区)等场所道路畅通,确保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

五、统筹抓好春耕备耕生产各项工作。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做好春耕备耕生产各项工作,对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县(市)区要统筹谋划、精心安排、积极行动,科学有效指导当地春耕生产工作。要大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坚决调减过剩、低效作物种植,扩大短缺、高效作物种植。要积极引导农资流通企业,切实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依据各地急需和春耕备耕生产特点,抓紧货源采购,保证农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着力保障春耕农资供应。各有关部门要严密检测农资价格情况,对乘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要及时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努力实现今年农业生产良好开局。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市场保供稳价和春耕备耕生产工作责任分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市场保供稳价和春耕备耕生产工作责任分工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着力抓好当前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和春耕备耕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工作分工如下:

1.科学调整蔬菜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指导农民因时因地加强田间管理,确保3月份80%设施温棚恢复生产。抓好当季时令蔬菜、速生菜生产供应,并适当补种常见水果。发改牵头协调财政、农业农村局、商务、扶贫等部门做好调研,加快出台疫情期间稳价保供补贴政策。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优化调整养殖业内部结构,加快恢复生猪、蛋鸡生产,鼓励规模养殖场扩大出栏规模,提高猪肉、蛋、奶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发挥“农超对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支持骨干连锁超市、社区蔬菜直销店和机关食堂采购本地蔬菜,通过线上订单,线下配送方式直采直销,确保果蔬生产、流通和销售的顺畅衔接。研究“蔬菜直销车辆”的运行方式及补贴政策,确保市场耐用菜储备量保证在57天。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作用,联合配送企业,对有意向集中采购蔬菜的单位,做好对接、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商务局、网信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摸清全市主食厨房实施企业复工情况,统筹规划主食产品流动餐车、蔬菜直销车供应布局,协调供应商增加蔬菜、肉蛋奶和快餐等销售品类,丰富“菜篮子”产品保障供应通道。

牵头单位: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单位: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监督局、市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严格落实“绿色通道”制度,严禁各县(市)区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种养基地、重点产区(村)等场所道路畅通。发改、交通、农业农村、商务和交警支队等部门抓紧制发“绿色通行证”,对粮油、肉蛋奶、蔬菜等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简化查验手续和程序,允许24小时入场通行。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对各县(市)区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切实杜绝“一刀切”现象。 

牵头单位:交通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保证屠宰场正常开工运转,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确保市场供给和产品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摸清全市饲料生产企业底数,坚持依法、科学、有序、安全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大北农等饲料生产企业加快恢复生产,确保市场稳定供应。

牵头单位:工信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统筹谋划、精心安排、积极行动,科学有效指导春耕生产工作。大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坚决调减过剩、低效作物种植,扩大短缺、高效作物种植,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积极引导农资流通企业,切实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依据各地急需和春耕生产特点,抓紧货源采购,保证农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化肥、种子质量及市场供应量。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监督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 严密监0测农资价格情况,对乘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农业、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努力实现今年农业生产良好开局。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监督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积极协调县(市)区政府,帮助生产企业和园区组织当地农民就地就近务工,保障生产企业用工需求。

牵头部门:人社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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