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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20-0013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03-27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03-27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银川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深化文明城市整改创建和基层社会治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完成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小区作为社区管理的基础细胞、基本单元,不让任何一栋楼宇、住户游离于小区管理之外。

(一)社区管理小区化。要把使社区的管理能够落实到小区,小区的管理能够覆盖所有的居民。对未形成小区的小、散楼房根据实地特点,结合周边路网情况进行整合,使之能够作为一个小区进行统一管理。

(二)小区管理封闭化。所有的小区都应不同形式的实现封闭式管理,对未实现封闭的小区整合之后,新形成的小区采取封闭式管理,根据实地情况增加必要的封闭设施、出入口、管理用房。

(三)基础设施标准化。每个小区都应具备群众生活需要基本的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气、暖、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也包括车位、健身、快递柜等便民服务设施。要制定地下地上基础设施标准化目录,缺什么补什么,在旧改中一次性补齐。

(四)物业管理规范化。每个小区必须要有规范的物业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物业公司必须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服务标准的物业公司要及时淘汰、更换。物业管理场所改造建设要纳入旧改范围。

(五)便民服务网格化。对社区、小区必需的便民服务业态进行梳理,制定目录。对全市小区进行网格化规划引导,按照15分钟社区生活圈来划分,每个生活圈都要具备基本配套的便民服务。每个生活圈或网格都由自然资源部门规划引导、辖区政策资金支持、社区根据实际配置,引导市场化参与服务,为居民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服务场所的改造建设纳入旧改范围。

二、改造范围和计划

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指各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区范围内2000年以前建成、具有合法产权、配套设施不全、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小区以及与老旧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优先安排对基础环境差、群众期盼高、弱势群体多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通过初步摸底,计划分三年对746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2019年全市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35个(已完成);2020年计划改造小区429个,其中金凤区、西夏区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兴庆区改造213个、金凤区改造112个、西夏区改造67个、永宁县改造13个、贺兰县改造5个、灵武市改造19个);2021计划改造小区182个(兴庆区改造159个、永宁县改造13个、贺兰县改造10个)。

三、改造内容

(一)改善房屋功能。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及外墙保温,维修屋面防水,对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进行维修改造,对破损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和雨棚进行修缮,可以对具备条件的加装电梯和设置门禁。

(二)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建设,划置停车泊位,具备条件的施划停车位;维修和更换老旧污水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以及完善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配置充电桩和配建化粪池;安装小区安防设施;设置自行车棚;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运输工作,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三)改优居住环境。统一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房、垃圾池,减少生活垃圾收集桶的配置数量,推行定时定点回收制度;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并纠正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行为;清理楼道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根据区域规划,结合实际改造或配套建设养老、托幼、社区卫生等服务机构,并配备便利店、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游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

与小区周边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可纳入改造范围,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自治组织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模式,开展老旧小区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主动参与改造方案制定、投工投劳、配合施工、后续管理、监督评价等工作,共享“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小区环境,促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起老旧小区改造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对辖区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底调查(分2000年以前建设及2000年以后建设两种情况),对辖区棚户区、城中村、危房等一并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建立台账。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台账,明确各辖区老旧小区的建设年代、存在的突出问题、居民改造需求等情况,建立好项目储备库,为项目实施及资金争取打好基础。

(三)编制规划。根据辖区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组织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规划及年度改造计划,有条不紊,深入扎实地推进项目建设,防止一哄而起,盲目举债铺摊子搞建设。

(四)制定计划。以小区居民意愿为主,结合小区实际,组织制定年度初步改造计划,报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改造计划要包括改造项目设计方案(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和消防设施应与全市规划设计标准一致)、投资估算、资金筹集方案等。

(五)能力评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年度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及项目清单内容,必须要结合财政承受能力,计划任务要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之内,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全市年度改造计划。

(六)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包括立项、设计、财评、招标施工、结算审计等)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施工建设中应最大程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水、电、气、暖、弱电等管线行业单位应按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一安排,协同进行方案设计和改造实施。

(七)验收考评。项目完工后,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街道(乡镇)、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移交归档等工作。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对改造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市财政局依据综合考评结果负责落实以奖代补资金。

(八)长效管理。各县(市)区所辖街道、社区要指导改造后的小区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制定小区长效管理方案,引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和服务举措,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要加强宣传指导,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机制。加强小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文明创建等活动,增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获得感。

(九)争取资金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标国家发改委及住建部项目资金支持方向,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资金支持;针对同一老旧小区的改造,可由各级发改部门负责谋划好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住建部门负责谋划好主体改造项目,通过项目名称、期数进行区分,分别争取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的资金支持。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银川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杨玉经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鸿儒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雍  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  琦  市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

成  员:

        杨  智  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如实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  颖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亚彬  市教育局局长

        王青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军利  市民政局局长

        买锐华  市财政局局长

        沈爱红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进贤  市住建局局长

        张建立  市水务局局长

        马晓飞  市卫健委主任

        黄  瑾  市审计局局长

        马建国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余晓平  市网络信息化局局长

        张新民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陆  斌  市体育局局长

        孟仿英  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严  磊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井  胜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董建华  市信访局局长

        张  芳  市土地储备局局长

        周福琦  兴庆区人民政府区长

        赵会勇  金凤区人民政府区长

        张建兵  西夏区人民政府区长

        马自忠  灵武市人民政府市长

        郝春明  永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赫天江  贺兰县人民政府县长

        朱  风  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李  斌  银川中铁水务集团公司董事长

        王立波  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董事长

        剡满牛  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小牧  国网银川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陈进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福琦、赵会勇、张建兵、马自忠、郝春明、赫天江、李颖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由相应承担工作职责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文。

(二)明确职责分工。为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统一协调,形成合力,建立“市级统筹指导协调,县区负主体责任,街道社区具体监督运行,市直各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现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充分了解群众需求、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辖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内容,采取“一小区一方案”“一楼一策”“抓小并大”等方式,分类甄别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完善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定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及时组织申报年度项目资金争取计划及项目申请文本的编制工作;做好项目建设财政能力评估工作,落实资金保障,对改造项目的管理和质量负主体责任;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引入物业公司管理,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指导、监督辖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开展老旧小区基本情况的摸底调研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市住建局: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制定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年度总体计划;负责指导辖区开展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加装电梯等国家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做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市发改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项目库谋划、督促推进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工作,负责小区内外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国家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协调供电部门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供电保障。

市财政局: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拟定老旧小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办法,并落实奖补资金,指导辖区政府做好项目建设财政能力评估工作,会同住建部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协助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审批工作;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的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市市政管理局:牵头负责协调水、暖、气等专营单位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居民供水、供气、供暖保障等工作;配合做好老旧小区内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停车库(场)规划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市教育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内及周边配套建设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工作。

市民政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内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养老服务、社区配套用房使用等工作。

市园林管理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内及周边环境的绿化提升和日常维护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做好老旧小区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市体育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工作。

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分别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治安管理、应急管理及信访维稳工作。

市国资委、水务局、审计局、投资促进局及土地储备局:根据工作职责,配合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

市网络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通信单位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通信设施建设有关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考评、通报等。

水、电、气、暖、通信等专营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主动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尤其要按照陈润儿书记提到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做出表率”要求,顺应群众期盼,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真正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最大的民生、民心工程来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完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投入保障。完善政府+社会+群众的资金筹措机制。由三区政府作为主体,市发改委、住建局配合,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市财政安排一定奖补资金支持辖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同时,要协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管线运营单位出资,对老旧小区内以及周边管线进行改造;鼓励引导原产权单位结合“三供一业”改造等,出资参与产权小区的改造;对具备市场化改造条件的小区,要积极探索市场化投资模式。三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制定老旧小区居民出资办法,缓解资金不足压力。

(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发改委、住建局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全力以赴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保证改造任务顺利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谋划一批、申报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建立完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积极做好项目编制申报工作,分期分批、压茬推进。要深入研究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实施规律,对2019年已经实施的项目要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对2022年前完成的项目,要提前制定年度改造计划,要提前编制项目文本,尽早上报列入国家计划,抢抓进度、统筹实施,确保应改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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