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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21-0050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10-15
责任部门: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 发布日期:2021-10-15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2023年“畅行银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视频解读』 视频解读:2021—2023年“畅行银川”工程实施方案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2023年

“畅行银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2023畅行银川工程实施方案》已经202197日银川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2023畅行银川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按照202148624银川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部署要求,202197日银川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规范城市道路通行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停车难、停车贵问题,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改善城市出行环境提高城市生活品质,系统治理城市病为核心,统筹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让人民群众在银川的出行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畅行银川工程,推动交通拥堵和停车难、停车贵问题治理工作实现以下行动目标:

(一)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路网结构持续优化,路内交通资源有效挖掘,交通组织精细科学,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二)全市停车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停车供需平衡,综合采取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错时停车、智能管理、优化停车收费价格等举措,因地制宜解决停车难、停车贵问题。

(三)绿色交通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公交专用线路长度稳步增加,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明显提升,常规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断提高,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条件逐步改善,通行空间得到有效保障。

(四)文明守法意识全面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出行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五)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交通事故研判、预防、应急处置等能力不断提升,酒驾、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逐年下降。

三、组织领导

成立畅行银川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吴琦东同志、雍辉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吴起同志、杨智同志任副组长公安局交警分局局长郑振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文明办、教育局、公安局财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国资委、网信局、综合执法局、市政管理局、体育局、园林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土地储备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安局交警分局、公安局公交分局以及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沟通联络、信息收集等工作以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子方案,明确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责任领导,推动工作落细落地。

四、任务措施

(一)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全力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1.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充分利用城市空隙地、闲置空地等资源,建设停车场。按照拆旧利旧、节约土地原则对市土储局移交可建停车场的公共空置土地,加快项目立项,手续报批审批,确定建设工期方案,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步伐。对已建成的小微公园停车场或其小型公共地面停车场,进行平改立改造,鼓励多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增加停车泊位供给。2021年底前利用53处闲置空地完成停车场建设11个;2022—2023年,每年新建停车场21个、停车泊位10000个。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土地储备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政管理局、园林局、卫健委、体育局、公安局交警分局、三区政府

2.推进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按照政府引导、挖掘内部停车资源的原则,明确权责关系,鼓励引导出现停车难的单位、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充分利用内部区域的边角地、锅炉房拆除后的空地等区域,建设停车场。三区政府和市国资委均可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建设停车场,且所有新建停车场信息需统一接入静态交通管理平台,确保停车资源共用共享。202111月底前完成23处锅炉房拆除空地改建立体停车设施2022—2023年,每年新增停车泊位1000个。

牵头单位:三区政府、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园林局、公安局交警分局

3.规范住宅小区停车管理。针对部分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以及租费、管理费过高等问题,组织有关单位、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调研会商,制定出台《住宅小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性意见,引导小区业主车辆在小区内部及小区地下停车场有序停放,减少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和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全面实施小区地下车位租售并举措施,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和管理台账,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确保地下车位租售并举措施不打折扣。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出具住宅小区地下停车收费价格目录、价格监审。202111月底前推动租售并举停车泊位40002022—2023年,每年推动租售并举停车泊位5000个。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分局、三区政府

4.盘活医院停车资源。本着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优化完善各医院内部交通组织和停车泊位设置。通过采取部分医护人员车辆异地停放、通勤乘车、建设简易立体停车设施等激励举措,腾出有限的院内停车泊位,优先满足就医群众停车需求。列出工作清单,202111月底前释放停车泊30002022—2023年,每年释放停车泊位1000个。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国资委、公安局交警分局、三区政府

5.实行错时停车,共享停车资源。成立工作专班深入推进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与周边住宅区共享共用机制,政府各部门带头,允许周边居民小区车辆错时停放,满足居民夜间停放需求。202111月底前推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区实现错时停车,新增停车泊位30002022—2023年,每年对外开放停车泊位3000个,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车位信息。

牵头单位:三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安局交警分局

6.合理、慎重设置路内夜间免费停车泊位。对停车矛盾较大的部分区域进行精细调研,根据不同道路等级、交通状况,深挖路内停车资源,在保证白天道路通行功能的基础上,夜间在道路一侧设置限时免费停车泊位,合理设置免费停车时段,加大违停执法力度,满足群众夜间停车刚需的同时确保道路秩序202110月底前释放路侧停车泊位10002022—2023年,每年新增夜间免费停车泊位500个。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分局

配合单位:市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国资委

7.拓展静态交通管理平台覆盖面。加快商业场所、医院、公园、政府办事大厅、火车站、汽车站、对外开放停车住宅小区等停车场的信息联网接入工作,不断扩大静态交通管理平台覆盖面。新建停车场需将数据接入平台后,交警部门可以准予备案。通过智慧停车平台整合全市各类停车资源,实现停车诱导,提升停车泊位利用率。2021年底接入600处停车场停车泊位数据2022年底前接入700处;2023年底前接入800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分局

配合单位:市网信局、国资委、三区政府

8.确定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规划。结合《银川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在城市改造建设中,确定区域性公共停车场设施建设规划。充分利用城市小微公园建设、新建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对现有的中小学校操场,分批分期进行规划改造,建设地下立体停车场。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政管理局、土地储备局、教育局、园林局、体育局、公安局交警分局、三区政府

9.完善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的激励机制。修改完善《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土地使用年限、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举措,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的积极性,多渠道缓解停车难问题。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分局

(二)规范运营管理,全力解决停车收费难题

10.规范全市停车场运营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停车场收费整治、检查。对未在交警部门备案的停车场,督促经营者到交警部门备案;对发现乱收费、多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未设置电子计时设备的停车场实行按次收费,具体执行该类型停车场首时段收费标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综合执法局、市政管理局、公安局交警分局三区政府

11. 规范老旧小区周边停车场收费。摸排辖区老旧小区门口及路边区域停车场权属,明晰小区规划红线外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区规划红线内停车场,须优先服务于小区业主。

牵头单位:三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

12.解决跨时段停车叠加收费较高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停车场收费行为的通知》(银发改发〔202146号)要求,完善跨时段停车收费收大免小工作方案,着力解决跨时段短时间停车收费不够合理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分局、三区政府

13.探索放开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照不同区域选择一定数量的商业场所,进行停车收费价格市场调节试点工作,发挥市场竞争约束优势,形成良性价格竞争机制条件成熟后在全市推广执行。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分局

14.规范全市公共停车场备案、管理权限。三区范围内停车场备案、管理事宜,除市属公共停车场、公园、小微公园等明确由市级管理、经营的停车场外,其余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包括:建筑红线以内小区门口和住宅小区周边的停车泊位,统一在市交警分局备案,由三区政府管理。自《方案》施行之日起,三区范围内未在市交警分局备案的停车场,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备案。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分局

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政管理局三区政府

(三)强化统筹规划,切实优化道路通行水平

15.完善路网结构。市住建局结合绿色出行创建工作,完善城市道路路网结构,建设立体行人过街设施、下穿式通道、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打通道路微循环提高城市道路连通性。三区政府、市政管理局结合特色街区建设和道路修复工程,对小区周边道路进行系统改造和局部改造,科学设计各类交通流的通行和停车空间。

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分局、三区政府

16.优化交通组织。建立城市交通堵点、乱点和安全隐患点基础台帐,逐一研究治理方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推动整改治理。科学优化城市核心区及学校、医院、商业区等重点区域、拥堵点段交通组织,根据交通流量变化规律和道路条件,多措并举优化交通组织,缓解早晚高峰主干路及重要点段的交通拥堵。完善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提升交叉口通行效率。

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分局

合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交通局、住建局、卫健委、教育局、商务局、园林局、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三区政府

17.强化施工占道管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就施工占道进行联合审批,统筹供水、供电、供暖、通信、天然气等施工计划,制定全年施工方案。推广简易低风险审批,落实市政公用设施三零接入工程占掘路审批改备案,实现接入工程占掘路许可全环节线上办理。针对未按期完工的施工单位,制定管理处罚办法,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纳入施工企业黑名单,与企业诚信相挂钩,进行联合惩处。

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合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分局、三区政府

18.规范交通管理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强交通管理信号设施的全周期管理,定期开展排查整改。健全新建改扩建市政道路安全验收、道路施工交通安全综合评估机制,对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缺失、交通组织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的,严禁未验收开通道路。

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分局

合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市政管理局、园林局、三区政府

19.强化智慧交通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交通状态感知、高清视频监控、信号控制、交通诱导等基础系统建设。深化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建设应用,运用大数据提升科学研判、主动预防、精准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健全人车企全息数据档案,优化交通安全态势分析、重点对象风险评估等功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分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网信局、交通局、市政管理局、园林局、审批服务管理局、三区政府

(四)强化以点促面,健全完善绿色交通体系

20.推动公交优先发展。落实公共交通系统用地和资金保障,加快推进公交绿色一体化建设。合理设计公交站点,提高道路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优化全市公交站点布局,加强与交通枢纽衔接,促进便捷换乘。优化全市公交专用道设置,保障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完善公交智能化调度系统建设,提高公交出行信息服务水平。针对居住、工作密集区域,推广定制点对点公交服务,满足学校、企业、社区等不同群体出行需求。加强公共交通运行情况评估和研判,及时调整和优化公共交通线网。

头单位:市交通局

合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公安局交警分局、公安局公交分局

21.推广普及校车。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社会参与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利用经济手段,提高学校及幼儿园配置校车的积极性。按照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合理配备校车数量。制定推动辖区政府将校车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日常维护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相关部门适当减免相关税费,享受政策补贴,采取城市道路校车先行有效措施,2023年底前力争完成全市校车普及工作

头单位:市教育局

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三区政府

22.完善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基础设施。加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系统规划和建设,完善配套交通管理设施,切实保障通行空间连续性和舒适性。坚持立体与平面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设置行人过街设施。鼓励在人流密集的区域,结合周边建筑、公交车站,统筹规划和建设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设施,形成连续、贯通的慢行通道

头单位:市住建局

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市政管理局、国资委、园林局、公安局交警分局、三区政府

23.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市政管理局牵头,参照共享单车管理规范,合理设置共享单车的投放规模和停放站点,完善配套管理设施,规范通行停放秩序。三区政府牵头,加强银川市民自有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三区范围内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企业的管理考核事宜,统一由辖区政府负责管理和考核,严控共享单车、共享电动助力车、共享电动车投放数量,并对共享电动助力车、共享电动车实行上牌运营,无牌车辆一律清运。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三区政府

合单位市交通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公安局交警分局

24.改善货运通行管理。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货物运输、工程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货运车辆的通行管理,合理设置行驶区域、路线、时间。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分局

合单位:市交通局、住建局、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五)践行法治思维,切实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25.健全交通影响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大型建设项目部门联合验收制度,重点监督出入口设计、停车配建、交通组织配套设施等方面的工作落实,督促整改交通隐患。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交通局、园林局、公安局交警分局三区政府

26.开展联动综合执法。健全城市综合执法体系,开展联合执法,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路经营,清查整改广告牌、管线、树木及其他植物遮挡交通设施,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问题,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合单位:市住建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市政管理局、园林局、公安局交警分局、三区政府

27.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速显性交通违法行为和车窗抛物、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严查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逆行、行人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提高非现场执法录入率,扩展非现场执法覆盖面。健全部门联动、属地共治的管控模式,提高路面管控效率和执法效能。

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分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综合执法局

(六)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文明倡导水平

28.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发布致广大电动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通过电视、广播、电台广泛发布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等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向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向市民免费发放电动车头盔。对于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违法行为,予以物质奖励,提高市民举报积极性,并在电视专栏、双微平台进行曝光,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组织开展市直机关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教育局、文旅广电局、公安局交警分局三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畅行银川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严格项目落实责任管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畅行银川工程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严肃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整改。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下发整改通报,并抄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强化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精心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期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动员,提高社会公众对畅行银川工程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使畅行银川工程体现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本《方案》自20211009日(正式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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