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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7-052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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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5-2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5-27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6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务实苦干,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服务保障体系和生育全程服务持续优化,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银川市2016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工作一等奖”,各奖励20万元;授予永宁县、灵武市人民政府“二等奖”,各奖励15万元;授予贺兰县、兴庆区人民政府“三等奖”,各奖励10万元。
二、对全面完成卫生计生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市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给予“卫生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奖”,各奖励0.5万元;对完成卫生计生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市发改委、城管局、人社局、统计局给予通报表扬。
三、以上对各县(市)区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以奖代补,补充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30%可用于奖励相关部门和个人;对市直部门的奖励资金可全部用于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