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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7-1261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7-07-26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26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中兴建设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等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资格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中兴建设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等
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资格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宁政办发〔201665号)《银川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银党办〔201665号)和《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银川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银农民工领〔20178)文件精神,按照《关于银川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范化工作要求的通知》(银农民工领〔201631号),市、县(市、区)两级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对(银政发〔2015168号)和(银政发〔2016118号)文件认定的共58家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进行了资格复审,确认有3家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诚信承诺企业失信失诺,未能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建设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上访案件。经市、县(市、区)两级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审,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并提请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取消中兴建设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冠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金冠投资置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的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资格。 

  以上3家企业自市政府发文之日起,不再享受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招投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由住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出具体处理决定,其续建项目列入市、县(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重点监控监察范围,五年内不得申报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希望被认定的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守信守诺,引以为戒,持续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8监控措施,为银川市建筑市场正本清源、规范有序的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企业应有的贡献。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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