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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9-0005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03-01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3-01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和规范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调整150项行政职权事项,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针对129项取消事项,要制定具体可操作的监管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空白。针对15项下放事项,要及时周密做好移交工作,不得擅自截留,明放暗不放,同时做好指导、培训工作,确保县(市)区“接得住”。针对6项界定行使层级的事项,要明确职责权限,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现象。


附件:银川市取消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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