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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9-0041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10-11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10-11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6〕125号)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经银川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决定取消调整40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取消19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类别4项),删除20项(行政处罚18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类别1项),下放1项(其他类别1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对于取消的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下放的事项,要尽快做好移交工作,不得擅自截留,明放暗不放。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确保政府依法行政。

附件: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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