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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20-002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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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5-15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丁立军等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9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动平安银川建设,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典型。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和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积极施救,谱写了时代的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倡导见义勇为崇高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丁立军、宋东、王立、张永祥4位同志“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追授因见义勇为牺牲的郭振豪同志“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为5名见义勇为模范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3万元。
见义勇为是彰显社会正能量的美德善行,是具有文明共识的人类义举。希望全市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舍己为人、不怕牺牲的高尚品德和勇于担当、一往无前的忘我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见义勇为、乐于见义勇为,真正使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让社会充满正能量。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见义勇为模范英勇事迹的宣传,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为加快推进“一高三化”目标任务、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见义勇为模范名单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