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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7-1662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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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8-0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8-02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唐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
唐勇任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
免去施永浩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经贸发展招商处处长职务;
免去邹建元银川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樊颖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民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李宏梅银川市民政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汤晓萍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陈军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姜忠良银川市农牧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李根明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发展研究中心、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孟维馨银川市土地储备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以上人员中,唐勇挂职期1年,挂职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到达退休年龄的,请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