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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7-3198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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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9-2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9-27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炳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炳炳任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副主任(副局长);
张学琴任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副调研员;
高明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刘跃军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吴林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聂国庆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陈辉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陈小平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白春光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王兆军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华润新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王超英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任兴福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赵银虎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丁立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马爱玲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韩启荣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马金亮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车鉴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以上人员中,刘炳炳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决定任职之日起计算。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