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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9-0037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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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9-2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09-20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宁夏森灏园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宁夏森灏园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19〕849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收回宁夏森灏园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3)第30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27001平方米(约合40.50亩)和宁国用(2003)第3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15812平方米(约合23.72亩),共计42813平方米(约合64.2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银川市沈阳路西延伸工程建设用地。
二、原则同意对银川市沈阳路西延伸工程占用宁夏森灏园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42813平方米(约合64.22亩)国有土地按无偿收回的方式予以收回。
三、上述用地收回后,由宁夏森灏园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持宁国用(2003)第30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宁国用(2003)第3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如不按期办理,则按程序予以公告变更。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