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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3-0027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7-24
责任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7-31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

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银川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银川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规划确定2021—2025年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68个,总用地面积约7153.09亩。

二、同意《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拟开发项目确定方法、开发目标与任务、开发项目规模、开发模式及方式、开发时序等内容。

三、请你局严格执行《专项规划》,市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规范运作、有序开展。兴庆区人民政府、金凤区人民政府、西夏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承担起属地责任,确保我市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产出效益和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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