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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4-0018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04-01
责任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4-03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金凤区新开渠街以东一宗土地部分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
金凤区新开渠街以东一宗土地部分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因城市规划调整,现需对你管委会部分土地进行收回。经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如下:

一、无偿收回《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科技园文瀚街市政道路建设用地的批复》(银政土批字〔2014〕85号)批准给银川永力源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公司名称为:银川数字经济产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43201平方米中10044.8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用地收回工作由你单位负责实施完成。

二、收回用地按照规划用途另行调整使用。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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