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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4/2017-5329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成文日期:2017-07-07
责任部门:银川市政府研究室 发布日期:2017-07-07
名 称:关于全市扶贫系统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的通知

关于全市扶贫系统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办、司法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扶贫干部的法治素养,帮助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难题,着力提高精准扶贫的综合能力,助力全市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银川市扶贫办和市司法局决定联合举办“银川市扶贫干部群众‘法治素质提升’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原则上721日前结束。每个县(市)区培训1期,每期一天,共培训6期。具体培训时间请各县(市)区司法局确定后及时上报备查。 

  二、 培训对象 

  1.各县(市)区扶贫办、司法局工作人员各1名; 

  2.各县(市)区移民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及干事各1名; 

  3.各移民村驻村工作队队长(或第一书记)1名,村组干部各5名; 

  4.每个移民村村民代表各2-5名。 

  三、 培训内容 

  培训主题为“扶贫干部的法治思维提升”。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针对性的课堂讨论,提高扶贫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紧抓当前社会热点和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扶贫干部运用法治方法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扶贫干部的依法行政和科学发展的水平,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的具体措施,更好地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向纵深发展。培训内容可分为以下几个内容,各县(市)区可根据培训内容范围自行组织培训内容: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2.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3.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问题分析; 

  4.如何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规范行政执法; 

  5.扶贫干部学习与创新能力建设; 

  6.当前中国社会扶贫热点问题透析;(关于司法纠纷,矛盾突出的一些问题) 

  7.公务人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预防扶贫干部职务犯罪); 

  四、 其他事项 

  (一)培训的具体安排由各县(市)区司法局依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人员的组织和通知由各县(市)区扶贫办负责。 

  (二)培训相关费用(授课费、误餐费、交通费等)按财政相关规定要求,由银川市扶贫办从扶贫系统干部培训资金中列支。  

  (三)各县(市)区司法局培训结束后,将培训资料,学员反馈、简报、照片一并上报银川市司法局邮箱:ycyfzsb@126.com   

  (四)各县(市)区司法局、扶贫办需对考勤严格管理,对不认真参加培训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 

    

                            

   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银川市司法局 

  20177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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