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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0-134/2017-30762 发文字号 生成日期 2017-09-26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研究室 责任部门 银川市政府研究室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民办培训机构资质清理重新认定工作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力度,确保培训质量。近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全区各培训机构资质进行了认真排查,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民办培训机构资质清理重新认定工作处理情况的通报》(宁人社函〔2017552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扶贫办对已取消参加政府补贴及吊(注、撤)销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培训机构,按照《通报》要求,严格执行,对已签订培训协议的要终止培训协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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