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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7-0578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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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7-07-1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17-07-19 |
名 称: | 关于2017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二次检查情况的通报 |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和市场秩序,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部署要求,我局于2017年7月3日至7月7日组织开展了2017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二次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随机抽取检查组专家,重点针对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劳动用工管理、保证金收取返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治理等情况,对黄河文化创展中心等随机抽取的5个工程项目进行了抽查。
抽查结果表明,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总体处于受控状态。大部分工程项目均能够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收取及返还四类保证金,无超额超范围收取保证金行为;在施工合同备案、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缴纳等方面完成情况良好;受检工程大部分能够较好地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施工强制性标准,安全、质量行为较为规范。
虽然我市在建工程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此次检查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
二、存在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部分建设工程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合同未按要求进行备案。
(二)工程质量方面:
个别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等资料为资料员编写,非实测数据;部分工程存在设计变更无变更会签单,重大设计变更未进行二次图审情况;监理单位对工程实体质量通病的预控重视不够、把关不严,监理规划无针对性,部分内容与实际施工内容不符,总监签字存在代签行为。
(三)施工安全方面:个别项目未落实施工现场6个100%标准要求;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制未落实到位;电梯井临边防护和水平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深基坑边坡支护无沉降观测记录;超厚模板支撑体系未按专家论证方案要求搭设。
三、处理意见
(一)加快问题整改。市行管处、质监站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检查组下发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加强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督执法真正起到规范各方主体行为的效果。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管,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完善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建设、施工企业要主动参与配合整治行动,按要求做好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现场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和指导,重视监理规划或细则的编制、审批工作,切实发挥技术文件能有效指导现场监理人员实施监理。
2017年7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