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14/2017-6679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7-12-14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7-12-14
名 称: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关于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关于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住建局关于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4日

  


市住建局关于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住建行业普法工作责任,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根据银川市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银党办〔2017〕8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银川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依据银川市委《关于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局普法职责任务,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局属各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基本原则。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执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创新实践推动全民守法。坚持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在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单位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普法宣传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相结合。突出执法队伍,抓好普通工作人员,着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突出重点对象,兼顾全民普法,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突出宪法、常用法律、新颁布行业法律和地方法规,做好住建行业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细化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要详细梳理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社会普法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及时建立普法工作台账(见附件1),并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二)明确普法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住建行业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发展繁荣、民族和睦、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学习宣传自治区和银川市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促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坚持道德和法治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明确本单位法律法规学习内容、要求和考核等。坚持每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搭建干部学法用法交流平台,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轮训考试制度,结合执法证件管理要求和行政执法岗位需求,将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法律八进”,将“法律进单位”与干部教育实践大讲堂相结合,“法律进社区”与老旧小区改造、规范物业管理相结合,“法律进企业、进单位”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管相结合,“法律进工地、进宗教场所”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相结合。局属各单位开展年度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积极引导和帮助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公民学法用法,推动“法律八进”由“进”到“驻”转变,实现普法常态化。

(四)突出主题开展普法

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等互联网传播平台,以社会公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及时发布更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供水供气供暖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内容和政策规定,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了解。巩固机关橱窗、展板等基础宣传阵地,运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多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打造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国家宪法日、节能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集中宣讲宣传、主题活动宣传、联合普法宣传、专项依法治理和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挂图、开展权威解读等方式,开展大规模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了解法律知识,增强遵法守法和依法办事意识。

(五)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程序,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处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住房保障及供热物业等热点难点时,加强对当事人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服务等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将普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和各环节,使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从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收到普法教育,感受到公平义。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结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发布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编制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

(六)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普法。局属各单位根据自身普法责任和工作实际需要,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或法律专家,开展法治讲座、专题培训和主题报告等活动。积极组建普法志愿者组织,通过社会化招募方式,使社会各界人士成为注册普法志愿者。健全完善普法志愿者组织工作机制和普法志愿服务项目,推进普法志愿服务工作。

(七)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机关单位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注重依托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落实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明确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联络员,建立普法责任工作机制(附件2),并向局政策法规科报备。将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履行责任,齐心协力推进。局属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推进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每年3月底前,对拟开展的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每年6月底前,报告半年普法工作情况,12月底前报送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工作台账、工作信息和典型事例、经验做法等随时报送。

(三)加强督查考核,确保落地见效。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把普法工作引向深入。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普法工作,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评选表彰各层次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模范的重要依据。


附件:1.市住建局普法工作任务台账

    2.市住建局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联系表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