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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8-0205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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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8-01-05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18-01-05 |
名 称: |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为落实银川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银处非办发[2017]11号)文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元旦春节期间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和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为出发点,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加强市场监督和查处力度,维护良好金融秩序,促进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排查,摸清我市房地产行业有无非法集资情况,确保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二、排查范围
银川市辖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
三、排查内容
(一)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团购优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分割拆零销售等形式非法集资。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中,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销售房地产,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关联公司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资金业务,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四)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有效线索及典型案例。
四、排查步骤
(一)动员部署安排:时间为1月2日至1月12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机构认真研读相关文件,落实开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和时间计划安排。
(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1月12日至2月12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机构根据排查内容,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资料于2月5日前报我局房地产行业管理科。
(三)抽查整改阶段:时间为1月21日至2月12日。根据自查反馈,结合我局平时掌握情况,对日常投诉较多企业进行抽查,对检查出确有非法集资嫌疑的开发企业移交公安机关和银川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并在媒体曝光。
为及时发现和查处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行为,银川市将开设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投诉举报电话:6899924,接受群众举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2月12日至2月24日。
我局对市辖区房地产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和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巩固已经取得的排查成果,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对已查实的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移交执法机构依法予以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达到警示企业、提醒群众的目的。
五、工作要求
1.思想重视。在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中,应提高认识,充分了解非法集资危害,对本次排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2.认真排查。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集中时间精力全力排查。及时准确区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经营、违法犯罪和改革创新等不同性质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进行分类登记。对违规经营的,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3.按时上报。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按时准确上报,在排查工作结束后,按时上报本次排查工作情况总结,同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构筑非法集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我市元旦春节期间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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