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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8-2897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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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8-06-1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18-06-11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18年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银人社发[2018]197号)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工程系列中、初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注册及材料申报受理时间
今年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继续实行网上审核,申报人及申报人所在单位于4月5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nxhrss.gov.cn)或宁夏人事考试网(nxpta.gov.cn),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个人及单位端口,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登录及审核,网上填写申报材料(申报高级职称的须将论文全文word电子版上传平台)并提交所在单位,再由单位工作人员将网上信息直接提交到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个人申报状态显示通过后,由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凡是未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的不能参加本次职称评审。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职称评审条件、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需在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进行申报,并送审相关材料。具体申报时间请登录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上查阅或下载打印。
2018年度,按照市人社部门有关工作部署,事业单位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由我局负责受理;其它单位(如: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等)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由西部人才交流中心(市行政中心东一楼)负责受理。
我局自6月11日至7月6日受理相关工程系列中、初级纸质申报材料,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岗位设置要求(事业单位)
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现有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20%的单位,可采取“退二进一”方式进行申报,比例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级别岗位设置数的30%以内。待聘人员数量超出相应级别岗位数量30%的,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推荐。对工作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单位申请,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后组织申报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中岗位设置、实有人数等数据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需填报《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并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不作统一要求
对已往参加过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成绩可作为2018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其中职称外语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
四、论文方面的要求
申报人员提供发表的论文,必须与本人任现职以来围绕工作实际撰写且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家或自治区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上的刊物。在知网、万方等网站检索不到的论文及其它以任何形式发行的各种年刊、特刊、电子期刊等各种刊物,一律视为增刊,职称评审中不予认可;有上述统一标准刊号,但未全文刊登论文内容的,职称评审也不予认可。
五、转正定职要求
1、申报条件及年限
申报人员必须是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大专生毕业后工作需满3年,本科生毕业后工作需满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需满2年。
我局受理审核相关单位人员转正定职材料时间为6月11日至7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所需纸质材料
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1)。
六、计算相关年限截止时限要求
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分别取得副高级、中级资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就得初级资格。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文、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取得时间以及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如满50岁,即196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满45岁,即1972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
七、申报职称所需纸质表格
个人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和《职称证书打印表》。
希望各有关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及时向基层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传达和宣传有关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的审核,按照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申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杨雯婷 电话:6899933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银川房产大厦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4房间
附件:1.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2.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