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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8-2898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8-06-06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8-06-06
名 称:关于印发《2018年银川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8年银川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燃气、物业企业,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安办发[2018]8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建设领域行业特点,特制定《2018年银川市建设领域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银川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安办发[2018]89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以牢固安全发展观念,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维护行业安全生产为目标,以落实安全责任、树立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主题与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2018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协调工作,特成立“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刘  鹏  局长、局党组书记、系统党委书记

  副组长: 

  梁海滨局党组成员、系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局党组成员、调研员,系统党委委员 

  王志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系统党委委员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系统党委委员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系统党委委员 

  刘加鹏局党组成员、民防专职副局长,系统党委委员

  员:李志峰、 任 鹏、军、汤进忠、石仁宝、赵    李国华、曹  杰、海文静、俞利信、健、胡亚娟、杜灵军、波、张伟军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设在局建设行业管理处质量安全科,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杨智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为孙艳。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6月初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大会,通过启动仪式,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传达活动精神,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活动热情,统筹部署,做好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夯实活动基础。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的宣传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积极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以专题讲座、宣传专栏、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重要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借助本地区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及兴庆区安委会于6月16日上午举行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部署,集中开展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宣传展示,大力普及安全理念、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向社会广泛宣传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举办2018年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有奖竞答活动

  为促进广大安全生产从业者积极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计划启动“燃气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利用媒体全方位展开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有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6月上旬,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召开事故反思会、安全宣誓、签名等形式,对各类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进一步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通过播放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时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六)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结合相关检查、调研活动,进入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七)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检查工作

  1、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巡查新模式

  为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监管力度,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和科学分析,成立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专家库,按照随机抽取的形式将专家库成员充实到检查力量中去,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等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集中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 

  2、组织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切实加强我市建筑、燃气行业夏季火灾隐患排查及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为自治区六十大庆等重大活动创建良好稳定的行业氛围。 

  3、开展建筑工地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我局将组织市燃气办与市行管处联合开展建筑工地燃气安全联合专项检查。主要针对:(1)、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在防水工程施工及工地食堂中燃气安全使用情况;(2)、各企业所使用的气源来历及合同签订情况;(3)、各企业用于存放液化石油气的钢瓶使用情况;(4)、运送液化气进出工地的车辆登记情况;(5)、对安全用气及风险防控等相关常识的宣传情况;(6)、其他燃气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专项检查,旨在提高广大企业燃气安全使用意识,加强工地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深化在建工地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为各类项目顺利施工保驾护航。 

  (八)各施工及监理企业应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全市建筑施工及监理企业要根据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组织并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 

  3、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组织开展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消防火灾、汛期应急处置的应急演练。 

  5、积极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文体活动,广泛调动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各地组织的相关活动。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排

  )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

  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治理攻坚战,深入基层和企业,对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曝光,跟踪推动整改落实。 

  (二)开展应急救援专题行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选取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宣传,做到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针对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演练应急响应程序、应急物资及人员调配、高空坠落救援、坍塌救援、消防和紧急医疗救援等项目,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把活动作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基础工作来抓。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正常、有序、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新区管委会建设局要精心组织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重视发挥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相关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县(市)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新区管委会建设局要对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认真进行总结,于6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银川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房产大厦,市住建局6楼6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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