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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8-3959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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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8-06-2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18-06-28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意见,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我局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银川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现予以印发,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2018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宁农工组发〔2017〕1号)文件要求,为规范银川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我局决定对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检查范围
银川市市辖三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
三、检查时间
2018年7月2日—7月6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专项检查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市住建局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加鹏
副组长:闫 军、姚劲立、杨建民、任丽蓉、李全福、李钢、卢淑宇
成员:方贵元、田丽珍、尹鸿平、王海涛、陈曦、杨潇、刘儒强、王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管处,李全福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海涛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下设5个检查组。
第一组:兴庆区北部检查组
组 长:杨建民
成 员:杨潇、黄坤、张彧、孙志伟、吴红波
第二组:兴庆区南部检查组
组 长:李钢
成 员:尹鸿平、刘儒强、郑建鹏、杨龙、白永卓
第三组:金凤区北部检查组
组 长:王海涛
成 员:武晨、何立凯、岳涛、安孟轩、薛世鹏
第四组:金凤区南部检查组
组 长:任丽蓉
成 员:高福昌、张智、钱秀兰、杨磊、吴莉
第五组:西夏区检查组
组 长:李全福
成 员:王勇、方育群、王凯、李向东、白秀林
五、检查重点
(一)工程款支付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要求及时、足额以每月不低于工程进度款22%的比例将资金拨付到总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上;施工总包单位是否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分账管理、办理实名制工资银行卡、农民工实名制录入等情况。
(二)农民工实名制工作情况
检查建设项目农民工实名制有关要求落实情况,重点针对项目部是否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是否采用智能门禁考勤系统,是否建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制度,是否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实名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稳步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各项要求。要明确责任,督促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与辖区政府、人社、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层层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对未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各项要求的责任企业,充分利用行政处罚、诚信扣分、列入黑名单管理等手段严肃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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