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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8-4510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8-07-24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8-07-24
名 称: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8〕21号)的工作要求。根据《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安办发〔2018〕120号)文件精神,现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实际,立即组织实施。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防控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安委办、银川市安委办统一部署要求,决定自2018年7月开始至10月底在全市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我局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鹏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王志宏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加鹏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专职副局长
  成员单位: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热物业科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银川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银川市供热物业管理办公室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采购、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功能。
  1.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
  2.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3.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设置消防设施。
  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要求。
  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3.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按规定在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四)消防安全管理。
  1.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是否违规住人及以店代库、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五)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
  3.消防车道、举高消防车驻车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4.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五、任务分工
  (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由物业、燃气、质量安全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指导本市建筑领域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向银川市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
  (二)各相关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燃气单位成立相关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大型商业体内的燃气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燃气行业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四)物业单位成立相关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大型商业体内的物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物业行业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五)局质量安全科负责将各单位每月工作小结和工作总结及时汇总报送银川市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协调小组。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各相关单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10月15日)。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8月1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约谈曝光。对建筑领域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在主流媒体曝光,三是实施重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排查整治期间,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全部报请银川市政府集中挂牌督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燃气办、物业办成立检查组,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相关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各单位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筑领域大型商业综合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切实形成建筑领域大型商业综合体监管合力,有效推进建筑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物业、燃气单位要组成督导组,加强本行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整治期间,建筑领域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及时总结,固化经验。各相关单位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强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监督抽查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请燃气办、物业办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于7月至9月,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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