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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8-9256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8-12-03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8-12-03
名 称:关于开展2018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是“七五”普法第三年,也是实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推进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根据市普法办安排部署,现结合实际,就我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其中,“宪法宣传周”从12月2日至12月8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突出宣传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宪法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坚持全面准确、学懂原文、悟透原理,准确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二)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建筑质量安全、房地产市场管理、住房保障、供热物业、公用事业等住建行业的法律法规,在传播行业法律法规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其他党内基本法规。宣传党章的基本内容,宣传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宣传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等。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宣传《银川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银川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银川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银川市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基础性作用,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四、主要形式

(一)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启动活动暨“法润银川”宪法知识竞答趣味定向赛。12月4日,组织“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队”参加在银川市中山公园文化广场举办“法润银川”宪法知识竞答趣味定向赛暨宪法宣传周主题启动活动。   

(二)开展宪法宣誓或诵读活动。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依据宪法宣誓制度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组织有关新任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宣誓;组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诵读活动,提升全社会学习宪法、厉行宪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为宪法集中宣传日,全市在中山公园开展集中主题宣传活动,局属各单位科可充分利用广场、公园、法治文化基地等公共场所,采取上街宣传、宪法知识有奖答题、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

(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知识竞赛或宪法知识有奖答题。局属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或学习宪法知识答题活动,加强对宪法知识的学习宣传。    

(五)做好市人大对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及“七五”普法决议情况的视察工作。市人大将对我局贯彻落实《银川市供水节水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情况进行视察,重点督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地方性法规执行和宣传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参加朔方大讲堂宪法知识讲座。12月3日,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朔方大讲堂宪法知识讲座,强化社会对宪法法律的尊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开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争作首府好干部”活动。局属各单位要把宪法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宪法学习教育作为干部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忠于宪法,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

(八)开展基层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宪法法律宣讲活动。要通过庭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宣传解读群众生产生活中典型案例,为基层群众学习宪法法律提供便捷途径。

(九)开展“新媒体普法矩阵”公益宣传。推动以网络媒体为主体,传统载体为拓展的新媒体普法矩阵履行公益普法责任,依托电视、手机、楼宇显示屏等载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客户端的作用,开展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宣传。

(十)以点带面营造学习践行宪法氛围。局属各单位可结合“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新闻”“法律八进示范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评选推荐命名等工作,不断推进学习宣传宪法上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准确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立足彰显法治权威,树立法治信仰,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形成正确的社会法治舆论。

(二)注重增强宣传实效。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吸引公众参与互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融入社会热点事件,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法治观念。

(三)落实工作安排和总结。局属各单位请于12月12日前将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总结(注意提供相关图片,报道等佐证材料)、普法工作台账和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纸质、电子版)报局政策法规科511室,以上内容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考核内容。

电子邮箱:591254196@qq.com

附件:普法工作台账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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