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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9-0000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9-01-10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1-10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隐患大排查 问题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隐患大排查 问题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明电发〔2019〕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我局研究制定了《银川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隐患大排查 问题大整治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抓好落实。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 问题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2019年年初冬季施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明电发〔2019〕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两会”期间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可控。

二、整治范围

2019年1月7日-1月31日,整治市辖三区所有在建项目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市住建局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进贤

副组长:刘加鹏

成  员:闫军、姚劲立、李国华、曹东育、李全福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李国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一组:兴庆区检查组

组  长:闫  军

副组长:杨建民

成  员:刘儒强、杨  潇、黄  坤、吴红波、郑建鹏、杨  龙

第二组:金凤区检查组

组  长:李国华

副组长:曹东育

成  员:武  晨、高福昌、何立凯、岳  涛、杨  磊、吴春利

第三组:西夏区检查组

组  长:姚劲立

副组长:李全福

成  员:王海涛、王  凯、李向东、白秀林

四、工作内容

(一)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情况,突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二)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方面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措施费投入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作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危化用品消防安全、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方面

按照住建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在建工地危大工程的管控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情况,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编制落实情况,应急演练组织情况。对建筑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冬季值班值守、消防保卫、突发事件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监控人,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大对在建工地危大工程的管控,严格落实方案编制、论证、审批、交底等环节把控。要按照规范标准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停工前各项目要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加强对临边防护、高空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要严格落实大风、降雪等恶劣天气后复工前安全检查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施工安全条件的不得复工。严禁在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加节)、拆除作业,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加强施工现场和职工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加强重要场所和区域消防安全器材的配备、管理与使用;职工宿舍严禁做饭,不得乱拉、乱接用电设施,严禁使用木柴、煤炭取暖,防止中毒窒息。

3.强化施工现场防冻、防滑、防中毒管理。要根据天气变化,灵活安排施工作业;在遇到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要立即暂停室外露天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和积雪,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对基坑、楼面、楼梯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安全警示标识不得随意拆除;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冻措施。严防中毒事件,为使用有毒材料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

4.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各企业和所属工程项目部要建立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在“春节”、“两会”等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各种突发事故、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严肃查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消除安全隐患不力的责任主体,我局将综合运用诚信扣分、暂停企业预售合同备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列入“黑名单”管理等手段,对相关企业和个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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