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14/2019-0005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9-03-15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3-15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和阶段性工作成果,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推进我市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联合印发的《2019年银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银宣发〔2019〕12号)的要求,特制定《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扫

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创新落实。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宣传氛围,凝聚合力,提高斗争实效,推动形成我市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舆论攻势,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正面主流宣传,充分彰显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深刻揭露黑恶势力犯罪手段和社会危害性,全面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成果,迅速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热潮,在全社会营造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声势,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提供坚实的舆论支撑。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大力宣传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及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要求。

(二)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宣传区、市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宣传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和对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公民采取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安全的举措,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公布银川市住建系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及举报方式。

(三)突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和综合性成果,对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某一类涉黑涉恶犯罪的攻坚成果,在重点领域取得的积极进展。

(四)宣传本行业系统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对重点地区、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的措施和成效。

(五)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宣传社会治安形势的新变化、新气象,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的可喜变化。

三、宣传任务分工

(一)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在本单位、行业系统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协调建筑工地围挡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内容(图片、标语、漫画等)。

责任部门:行管处、质监站

(三)加强对建筑领域、房地产领域和在建工程招投标、房屋中介、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等方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建筑市场科、房地产市场科、供热物业科、住房保障科、行管处、质监站、招标办、供热物业办、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四、宣传方式

(一)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发挥新闻传媒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及“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和电视台作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工作。

(二)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及取得的成效,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网址等,引导群众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三)充分利用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同时借助建筑工地围挡、业主短信群、微信群、楼宇广告屏、LED屏、小区广播、宣传栏等进行同步宣传,对扫黑除恶信息进行推送,增进市民对银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了解,激发市民的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银川市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通过在人员集中区域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踊跃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利用各种行业会议、知识讲座、培训、主题活动等贴近群众的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动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人员等力量,深入基层,宣传扫黑除恶基本常识和法规政策,把党的群众优势转化为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汇聚合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关键一役、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的重要保障。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按照重点宣传内容,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分工,认真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人民战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落实方案。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促进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开展宣传工作,互联互动,多渠道、多载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最广泛的力量,使我市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见广度、有氛围、成声势。同时,各科室要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不同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本行业、本领域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方案,要有举措、有内容、有成效,将宣传方案于2019年3月 2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局扫黑办。局办公室、扫黑办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导等形式,督促各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三)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作为近期工作重点,积极策划,要在创新上下功夫,要有突破,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标语要醒目,力求拓展宣传覆盖面,提升影响力,实现传播效应最大化最佳化。

(四)把握政策,严守纪律。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守宣传纪律,把牢导向、把准方向,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和区、市党委要求开展宣传工作。宣传中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根据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既要主动、及时、准确的发布信息,又要严格把关,把握舆论先机,做好舆情应对,防止突发舆情。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