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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9-0005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9-03-18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3-18
名 称:关于举办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建局、银川滨河新区建设园林水务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举办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宁建(建)发〔2019〕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促进施工、监理等单位行业自律。我局将举办“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银川市辖区内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滨河新区建设园林水务局,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所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所有监督人员,辖区各企业有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

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4.《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

5.《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修订)》

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

凝土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信息管理

的通知》

8.《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理报告

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9.进场材料抽查抽测监督管控要点

10.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及行业政策解读

三、培训方式

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中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3月25日—3月28日

培训地点: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9会议室

五、培训要求

1.银川市辖区内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滨河新区建设园林水务局,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宁建(建)发[2019]14号文件及本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参加培训的人员报名,并将本地区的培训人员统计上报银川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

2.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通知银川市辖三区范围内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技术负责人;辖区施工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辖区监理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辖区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并汇总报名表。

3.本次培训采取实名制(一人、一座、一席签),参加培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座位,不得损毁座位条,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培训期间每天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计入个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继续教育学时。

4.各单位务必于3月20日下午18:00时前将报名表报送至银川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联系电话:6899923,邮箱:ycszjjzlaqk@163.com。

5.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不包含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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