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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9-0005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9-03-27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3-27
名 称:关于开展银川市2018年度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银川市2018年度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银住建〔2017〕138号)文件要求,我市各施工企业在2018年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采集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动态管理,提高了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准确性,在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各施工企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度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企业整体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责任感,管理制度健全。

2、认真贯彻执行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计价依据。本年度无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3、2018年积极参与我市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工作,材料价格信息采集上报的数据能准确反映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工作成绩突出。

4、全年能按期报送材料价格信息并确保材料价格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

(二)先进个人:

1、遵守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积极按时完成材料价格信息报送工作任务。

2、遵守执业道德,敬业爱岗,在各期材料价格的市场调查中能够工作扎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2018年能客观公正地报送符合当期市场实际价格信息,按时报送材料价格信息,并确保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反映当时的市场价格行情,不伪造或虚报信息。

二、申报资料及时间

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提交具体事迹并按附件填报申报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在2019年4月10以前报送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造价科(西门桥原国土资源厅514室),(联系电话:0951-8594386,联系人:田丽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

1.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

2.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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