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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8-39601 发布日期:2018-07-02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印发《2018年市住建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8年市住建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市住建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市住建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按照《中共银川市委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第十四届五次全会以及区、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银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紧紧围绕“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有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中共银川市委2018年工作要点》《中共银川市委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法治银川建设,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以新时代的新气象新作为新业绩,喜迎自治区成立60周年。 

  三、主要任务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 

  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执法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 

  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3.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试点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科、局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4.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继续争创2018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加大示范创建指导、督查力度,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5.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深化“两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6.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完成《银川市深化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中既定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科、局组织人事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执法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7.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督促做好整改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完成“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任务。全面依法依规加强对住建领域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自动监控,2018年底实现与国家、自治区、银川市联网,实现“网眼监控”。 

  责任部门:质量安全科、公用事业科、供热物业科、市行管处、市城市用水管理处、市供热物业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8.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工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加大建设工地普法力度,提高农民工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牵头部门:建筑市场科、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市行管处、市质监站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9.深化平安社区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一村(社区)一警”社区警务指导意见》,扎实开展平安小区创建活动,加强老旧小区安防监控,完善技防设施。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供热物业科、市供热物业办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10.深化“七五”普法。扎实推进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组织开展“法律十进”活动,深化尊法学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时间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为提升法治住建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1.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基础工作推进,与其他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 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各司其职,全面推进。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主动作为,认真落实牵头责任,做好牵头工作的具体推动工作;各责任(配合)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协作意识,积极配合完成有关工作; 

  (三)总结提炼,及时报送。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做法,形成工作经验,及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关工作信息。各责任部门分别于7月4日和12月30日前将半年、年度工作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书面报局政策法规科汇总上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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