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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5-00112 发布日期:2015-08-27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综合处
名 称: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70号提案答复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70号提案答复

尊敬的银川市工商联: 

  您提出的关于新华街交通整治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公安局及我局联合办理。经征求市交警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新华街(中山街-民族街)段设立中央隔离带,步行街路口设立红绿灯的问题 

  目前,新华街为双向四车道,设有非机动车道,车流量大,交通高峰期道路拥堵情况较为突出。在交通拥堵期间,机动车道可适当占用非机动车道进行通行。若设置中央隔离带,该道路交通压力将会明显加大。因该道路车流量大,车速较慢,若增设红绿灯,会加剧道路拥堵状况。 

  二、关于将公交车站迁移至中山街以东,民族街以西路段的问题 

  因新华街(中山街-民族街)为我市重要商业街区,人流量较大,在该路段适宜地点设置公交车站,既能方便市民出行,又能减少私家车辆通行,从而减少该路段拥堵情况。 

  三、关于设立出租车专用通道站点 

  目前,新华街(中山街-民族街)段已设有出租车停靠站台,确保出租车停靠安全。为确保城市道路畅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市政道路只设置公交车专用道车道,而对于出租车等小重车型,不适宜设置专用通道。 

  四、关于在繁华时间段禁止小型客货车、人力(电力三轮车)通行的问题 

  市交警部门于2008年开始,在新华街商业圈路段限制小型客货车通行。因人力(电力三轮车)属非机动车,对主要交通影响并不显著,因此,市交警部门不建议在该路段对人力(电力三轮车)实施禁行。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借鉴并采纳社会民众建议,大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城市建设事业更好更快的为群众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林琳      6899862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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