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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6-01818 发布日期:2016-07-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答复

市政府办公厅:

李静、马雪飞、王成代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旧城改造建设美丽和谐人居环境”(第156号)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银川市住建局承办。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于75日约见了提建议的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之后,市住建局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雷鸣凯负责办理落实。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住建局刘鹏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银川市目前旧城改造的主要政策及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从根本上破解银川市旧城区建筑密度过大、商业过度集中、公共活动空间少、交通拥堵和老旧小区市政设施不配套、居住环境差以及老旧建筑抗震防火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银川市委、市政府于2013年初出台了《银川市旧城更新改造实施意见》,其主要内容为: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土地科学合理利用为主线,以改善旧城区人居环境、提高宜居水平为目标,通过实施旧城更新改造,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功能,扩大文明成果,推进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完成旧城更新改造,旧城功能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得到扩大和完善;旧城内部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交通拥堵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历史人文特色更加鲜明,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得以重现;老城区宜居宜业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竞争力显著增强。

(三)工作原则:以人为本,提质限容,调整旧城功能布局;因地制宜,整体规划,分区分步推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规范运行;广泛动员,依靠群众,有序操作,加快推进。

(四)改造范围:银川市市辖三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边村以及有碍城市系统的区域。三区重点改造区域累计为76平方公里。

为了顺利推进旧城更新改造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修订出台实施了《银川市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市属各职能部门和三区政府各负其责,协同推进。通过3年多来的不懈努力,已对三区范围内的30个片区的614.7万平方米的危旧房屋进行了更新改造,预计于今年年底前陆续建成交付使用,成效较为显著。

二、下一步旧城改造的工作思路

银川市近几年来旧城更新改造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老旧厂区家属区、道路畅通涉及的老旧住宅区、城中村、城边村等改造项目上,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库存压力大、融资困难、老城区改造容积率受限制(容积率不超过3,层高不超过18)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好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旧城改造的积极性不高,致使不少老旧住宅小区的更新改造还未起步实施,广大居民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较高。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要抓住房地产去库存的有利时机,并结合棚户区改造、地下管廊建设、道路畅通工程、供热集中改造等一些重点项目的实施,对能集中连片改造的老旧住宅小区采取“一事一议、一片一议”原则上分期分批改造。对不宜连片改造的老旧住宅区和独栋住宅,经鉴定确属危房不能继续居住的,由政府根据财政资金情况逐年先行征收安置,拆出的空地予以收储,待后统筹规划利用,逐步解决老旧小区存在的各类问题。      

联系人及电话:雷鸣凯     1390958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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