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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6-04486 发布日期:2016-10-19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7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7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徐永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地下空间科学开发利用的提案》第3-7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37月,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院、银川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组织编制《银川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20151221日已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复(银政函〔2015221号)。规划范围:银川市中心城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含滨河新区);规划重点为环城高速范围内的中心城市,面积约40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项目任务:银川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是在现有地面土地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力度,以当前自治区内陆经济开放实验区和“两区”建设为契机,科学引导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布局和开发建设,充分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更好地实现地上地下开发一体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序化,更好的实现节约利用土地,缓解交通两难局面。规划确定的目标:银川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战略为“区域统筹、点面结合、三位一体、适度超前的协同发展战略。”分项目标包括:轨道交通、人防工程、停车设施、综合管廊、防灾救灾、环境保护、信息管理、法律法规。 

  随着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不断深入,我局下步将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法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纳入全局每年都开展的5月12日防灾减灾日、9月15日警报试鸣日活动中加强宣传。 

  二、您提出关于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多元资本进入地下空间开发的问题。 

  为推动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取得较快进展,20121121日,市人民政府发布《银川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银政发〔2012241号),首次为地下空间利用工作颁布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201698日,经银川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又重新修订了《银川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新修订的《银川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大幅降低了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把原规定的地下一层土地出让金按照所在区域相同用途土地的评估地价折算50℅收取,降低到按楼面地价的30℅收取。其次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地下空间项目及地下空间作为非经营性停车场使用等问题也制订了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石仁宝        6899863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1019 

一、您提出的关于要尽早实施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便有序实施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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