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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7-21159 发布日期:2017-08-18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49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49号提案答复的函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彭晓川委员提出的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449号关于借力宁夏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契机,推进全区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的提案由我局负责办理。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有关部署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我市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2016年5月,银川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10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相继开工,使银川市成为宁夏地区首个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城市。 

  一、关于通信管线入廊问题:为确保城市管廊项目建设科学有序推进,2016年,我局结合已经编制完成的供水、排水、燃气、电网等专项规划,编制了《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按照规划,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管线将全面入廊,实现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解决马路反复开挖的初衷,确保城市地下空间集约化利用。 

  二、关于参与社会资本投资问题:按照国家要求,我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全部采用PPP融资模式实施。为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PPP招标工作,所有管廊项目均面向全国发布招标公告,凡具有相应资质及实力的社会资本均可参与我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三、关于管线收费问题:为确保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运营等方面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市管廊公司积极借鉴苏州、包头、厦门等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运营及入廊费收缴经验,结合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实际情况,委托权威中介机构,初步形成了我市地下综合管廊使用费及维护费测算报告,并报市物价局进行审核。为确保入廊费用顺利收取,收费测算综合考虑了管廊建设、运营成本,将管线更新次数、所占空间比例等作为重要依据。 

  因地下综合管廊在全国范围尚属新兴事物,各城市在PPP融资、收费、运营管理方面均处于探索阶段。随着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逐步落地实施,我局将积极学习借鉴探索,确保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长效运营,为城市整体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感谢该委员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借鉴并采纳社会民众建议,大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城市建设事业更好更快的为群众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林琳    6899862 

                                 2017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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