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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7-21163 | 发布日期: | 2017-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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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市住建局 |
名 称: | 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答复的函 |
张凤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兴庆区新华商圈(步行街东侧)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银川市人民政府承办。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于6月8日约见了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之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银川市供热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落实。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董建华副秘书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银川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二是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主要对楼体外维护结构、热源管网平衡、分户热计量进行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主要针对小区上下水、路面硬化、庭院照明、小区绿化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自2015年起为充分调动三区政府积极性,银川市政府决定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下放由三区政府组织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由我局实施。
既有居住建筑及节能改造项目2017年因国家及自治区未安排相应配套资金,该项目暂时停止实施,同时我局将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资金,尽可能将全市满足既改条件未实施既改项目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同时,我局将您的宝贵意见转至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根据兴庆区政府改造计划,建议将该小区列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先行解决该小区部分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出行的问题。
联系人及电话:殷伟龙 18709579121
2017年7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