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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7-28691 发布日期:2017-09-18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33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33号提案答复的函

哈若蕙委员:

  哈若蕙委员提出的关于加紧修建智能停车场疏解停车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提案已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人民政府承办。在接到委员的建议后,于6月12日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之后,银川市住建局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市供热物业办负责办理落实。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

  经董建华副秘书长和刘鹏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我市近几年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停车难已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机动车无处停车和乱停乱放、停车场管控手段相对滞后等已对城市环境、交通出行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在住宅小区等物业服务项目内因停车泊位不足,引发的小区停车难,堵塞道路、大门和消防通道的问题日益突出。由于部分老旧小区规划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停车位、车库的问题,当初建造时只设置了少量的停车位,甚至有的老旧小区没有规划停车位。如何增加老旧小区停车位、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针对目前银川停车现状,民进市委会和杜曼九委员共同提出建议:一是建立覆盖政府和社会的交通管控大数据平台;二是将城市所有停车场纳入统一的数据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目前百度地图在北京已有实时停车场功能,对于周边停车场剩余车位一目了然);三是在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场逐步推行网络预约和电子支付,并统一进行联网管理;四是在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和旧城改造工程时,要重点规划建设立体停车场,充分利用广场地下空间改造,增加停车泊位,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关于法律法规对物业管理区域停车场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该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利用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尚未充分利用的,不得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确需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并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三、办理情况

  (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配置,多路径探索,高效率审批。

  1.深入开展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研究工作,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引导。

  2012年,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银川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2—2030)》,经多次审查论证,于2014年8月经市政府审查批准。该规划提出了停车发展的政策与策略,进行了停车需求预测与配建指标分析,对路内外公共停车场进行了规划布局,明确了城市公共停车场的规模、用地、布局、数量、服务范围和功能。在此上位规划的基础上,2016年7月,市规划局配合市交警分局编制了《银川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30)》,2017年1月经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该规划采用控规图则编制办法,将规划研究区域划分为停车单元进行详细规划,并具体落实到中心城区各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是指导和规范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将银川市域划分为重点控制区、协调发展区和适度满足区三个分区。重点控制区即四环高速公路以内的市辖区及贺兰县城和望远组团,远期(2030年)规划9660个停车场,提供104万个停车泊位;近期(2020年)规划建设184个停车场,提供停车泊位28680个。停车泊位以建筑配建停车场(库)为主,独立的公共停车场(库)为补充。计划针对城市老城区停车矛盾集中的区域(如新华商圈、高密度住宅区、医院和行政办公区等),提出结合全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深入挖掘各类停车资源,优先建设立体机械公共停车场,在重点区域优先建设智能停车引导设施的策略。对于重点控制区内的公园和广场,通过修建停车泊位、与周边单位共享等方式,弥补供需缺口。

  2.制定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规范指导规划建设,确保新建项目高标准配建停车设施。

  随着近年来银川市汽车保有量的迅速上升,停车泊位不足问题日益突出。2015年,市规划局启动《银川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工作,于2016年1月经市政府审查通过正式印发。修订后的技术规定较2011版技术规定停车泊位配置标准大幅提高,具体标准为:一类住宅2个/户,二类住宅1个/户,三类住宅0.5个/户(新建住宅绝大多数为二类住宅),公寓0.6个/户;商业:1个/百平方米建筑面积,办公:1个/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酒店、旅馆、公寓:0.6个/百平方米建筑面积。其它如大中专学校、体育场馆、医院等停车泊位配建标准都有了大幅提高。

  同时,交警部门根据全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现状,从明确部门职权、规范建设管理、满足群众需求等角度考虑,提请市政府修改《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2017年7月26日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3.合理利用空间资源,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加强各类停车场规划建设。

  近年来,随着我市停车泊位配建标准的提高和建设单位对于停车泊位配建认识的提高,先后有金凤万达广场、悦海新天地、龙马鼓楼广场、西夏万达、大世界商务广场、建发大阅城、世和天玺国际中心等商业综合体项目配建了大型地下车库,其中建发大阅城项目配建立体停车泊位超过4600个,悦海新天地配建地下立体车库停车泊位超过1600个。中房高尔夫家园小区新建了地下3层机械立体车库,共新增机动车位130余个。2015年启动的为民办实事之一的社会停车场建设也已取得积极成效,由银川市城投公司建设的十处社会公共停车场中除唐徕小学操场地下停车场因唐徕小区施工原因没有开工,唐徕中学操场地下停车场和原兴庆区三小北侧空地立体车库在建外,其余7处均已建成投入使用,在中心城区共增加社区停车泊位超过3300个。

  (二)合理规划住宅小区设施设备用途,增加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泊位

  1.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合理规划小区有限空间增设停车位

  小区内已按照规划配置地面停车位的,物业公司应根据业主的需求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小区内地面规划车位已停满或未规划地面车位的老旧小区,需要占用公共道路或公共绿地增设停车位或建设立体车位的,首先应召开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建筑面积过半数且总人数过半数人同意后,业主大会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到市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且应符合规划、园林等相关规定。经了解,我市目前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已按照相关规定曾设地上停车位,如康怡园、康民花园等;对于地上场地有限的物业管理小区,合理利用现有空间,建设了地上或地下立体车位,如枕水花园、高尔夫小区等。

  (二)充分利用小区地下车位或车库

  我市现有新建物业小区规划地上车位数量有限,且大多数物业小区都实行人车分流管理,即小区机动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库。即便部分住宅小区具备地上停放车辆的条件,但住宅小区属于居民集中生活区,地上车辆的增多将加大小区的管理难度,对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安全造成很大影响。因此,根据《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规定,合理规划、调整小区地下车位或车库,充分利用已建地下车位或车库满足小区业主机动车辆停放。

  地下车位或车库产权属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在满足小区业主机动车辆停放的同时,亦可对社会车辆开放停放,且不会涉及侵占全体业主利益的问题。

  联系人及电话:张勇 6899972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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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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