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综保区文件

索 引 号:640100-200/2016-0197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6-08-29
责任部门:综保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8-29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综合保税区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综合保税区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投资开发公司、驻区各企业:

为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银川综合保税区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16616

 

银川综合保税区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银川综保区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审批流程,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等)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商发〔201519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宁财企发〔2015822号)等相关规定,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方向和内容

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及内容应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等自治区、银川市相关文件规定。

二、申请企业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外经贸专项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等自治区、银川市相关文件的条件要求。

(二)申请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是在银川综保区注册的企业或是主营业务主要服务于银川综保区建设的企业。

(三)企业遵守综保区的各项规定,接受综保区管委会的管理。

(四)企业在综保区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五)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六)企业申请项目未获得其他渠道财政资金支持。

三、申请提交材料

(一)申请外经贸专项资金的企业应按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银川市财政局、商务局等资金管理部门相关专项资金文件要求填报表格,提供相关材料。

(二)企业在填报上述要求资料同时应提交申请支持资金的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经营状况介绍。2、申请资金项目情况(预算、进展及实际支出情况)。3、纳税情况。4、已享受政府补贴资金情况(项目、来源、金额及使用情况)。5、申请资金的种类、金额及依据政策文号条款等说明。6、申请项目的财务票据、合同等资金使用依据。7、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上一年度及截至当前月份)。8、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账号。9、上一年度及当前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59项作为报告附件。

(三)企业以正式文件提交资金申请报告。表格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审核程序

(一)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企业统一提交管委会党政办收文,党政办分送有关领导和业务处审核办理。

(二)业务处按领导批示受理申请报告及资料。主要负责审核企业申请专项资金是否符合政策支持方向和支持内容;审核企业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需求,以及企业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提出给予资金支持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资金支持项目,向财务处提交《综保区管委会外经贸专项补贴资金业务处审核表》,不符合条件的退回企业。

(四)财务处主要负责查验企业相关财务票据是否真实;根据业务处审核情况统筹协调分配资金,提出支持方向、支持方式和建议;整理项目资金评审会所需材料。综保区投资公司申报材料由财务处直接审核。

(五)财务处组织召开资金评审会,对初步审核的项目和资金申请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会由管委会外聘自治区、银川市有关业务部门专家组成。管委会相关领导、业务处室、财务处、纪工委参与。评审会由申请企业陈述,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评审专家(不包括管委会人员)应给予适当劳务费用。

(六)财务处整理评审会意见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资金安排计划。

(七)管委会研究决定后,财务处将相关资金使用计划函报市财政、商务部门审核同意。接到批复后,管委会(财务处承办)向企业下达资金拨款通知,明确扶持资金金额及使用要求,在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后,按拨付程序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基本账户。

五、监督

(一)业务处负责对企业使用补贴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企业报送使用情况及绩效分析,汇总分析,将项目资金效益报告分管领导。

(二)财务处负责汇总整理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分析,对企业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向管委会提出处罚意见。

(三)管委会纪工委对补贴资金申报、评审、拨付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