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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0/2017-5906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7-08-30
责任部门:银川综保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7-08-30
名 称: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处(室)、综保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企)发〔2017287号)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宁财(企)发〔2015822号)文件废止。为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现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支持内容及分配方式须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企)发〔2017287号)的规定执行。

二、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企业条件、申请提交材料、审核程序和监督继续按照《关于印发〈银川综合保税区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办法〉的通知》(银综保发〔201638号)相关规定执行。

 

 

 

                 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178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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