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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0/2017-5911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7-11-29
责任部门:银川综保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1-29
名 称:关于全面做好2017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做好2017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

自治区、银川市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将于20171130日开始,为准确、真实反映银川综合保税区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扎实做好迎接区市两级2017年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考核准备工作,按照考核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商引资考核责任分工

总 负 责:综保区管委会副主任田自安;对迎接考核工作总体负责,统筹协调考核工作。

责任处室:经济合作招商处;负责招商引资考核资料准备、联络对接、迎考工作。

配合处室:党政办公室、财务处、保税业务与口岸处、规划国土建设处、经贸发展处;负责协助配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相关资料整理汇总。

二、区市考核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具体标准及要求见附表)

1.2017年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项目建设进度与资料建档;

3.2017年打造“两优”投资环境建设情况;

4.签约项目履约及跟进落实情况;

5.年度项目库建设、招商引资统计与会议纪要、专报、信息、调研工作;

6.招商引资制度建设及其他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对外宣传、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7.招大引强、工作创新开展情况。

三、考核办法与程序

1.开展自查,准备资料,形成考核自查报告;

2.银川市考核迎检办公室125-15日按照自治区考核办法,对考核资料及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初审考核;

3.自治区联合考核组于12月下旬分内查组与外查组对招商引资进行考核认定。

四、各处室应提交的有关资料

(一)党政办公室需准备并提交资料。

1.全年督查工作通报;

2.全年管委会会议纪要;

3.全年上报的信息;

4.全年各级媒体信息;

5.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资料;

6.全年获得各类表彰奖励;

7.“两优”投资服务环境相关会议纪要及形成的制度、规定等;

8.干部队伍建设相关资料、文件;

9.处室形成的工作调研报告。

(二)保税业务与口岸处需准备并提交资料。

1.跨境电商工作开展情况资料及相关汇报材料;

2.自贸区研究及申建资料及相关材料;

3.外出口岸协调及对接项目方案、信息等资料;

4.处室形成的工作调研报告。

(三)经贸发展处准备及提交资料。

1.全年运行动态快报;

2.全年进出口贸易检监测周报;

3.产业发展规划形成的相关材料;

4.项目统计报表;

5.处室形成的工作调研报告。

(四)经济合作招商处准备及提交资料。

1.全年项目建设进度档案资料;

2.全年项目跟进落实资料;

3.全年招商统计报表;

4.自查报告、项目申报表;

5.招商活动信息、专报;

6.项目库建设相关资料;

7.调研报告;

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和措施;

9.考核资料的整理归档、上报;

10.撰写的自查报告。

各处室准备的相关资料(纸质版形式),务必于1127日前报经济合作招商处。经济合作招商处按照区市考核要求进行查漏补缺、整理建档,于124日前上报银川市招商引资考核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五、相关要求

1.2017年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是全市各类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银川综保区全年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的具体体现,请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资料整理。

2.各处室按照要求,提供的备考资料要全面、准确,充分体现综保区全年招商工作的开展情况。

3.各处室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整理汇总考核资料并做好考核期间各项配合工作。

4.经济合作招商处全面负责,按照区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标准,做好准备工作,并做好区市考核工作的协调、迎检工作。

 

附件: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评分标准(2014年)

 

 

 

              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17112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标准(2014年)

序号

考核

类型

检查内容

分值

检查方法

        

1

目标

本年度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完成情况

45

审核申报实施项目到位资金额。

完成当年目标到位资金额得满分,未完成目标到位资金额不得分。(45分)

2

项目

建设进度与

资料建档

1.实施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2.实施项目资料建档情况

10

1.实地查验新、续建实施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2.审核实施项目到位资金相关凭证。

3.查阅实施项目相关文件资料。

 

 

1.按照申报实施项目的30%实地查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设进度与规模达不到所申报到位资金额的,发现一例按照实施项目总数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2分)

2.提供的项目到位资金相关财务报表、票据证明材料出现数据不相符、模糊不清、不准确、不真实、无公章、重复计算、以少充多等问题的,发现一份按照实施项目总数的比例进行扣分,假项目和假帐,弄虚作假伪造的,发现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4分)

3.每个项目必须独立建档,项目档案的相关资料和到位资金证明材料必须齐全、整洁,装订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例按照实施项目总数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2分)

4.对各市自查自考的实施项目按照30%比例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自查项目出现123项表述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每发现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2分)

3

两优环境

打造“两优”

投资环境

15

1.抽查暗访;

2.向投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发放“两优”投资环境调查问卷;

3.召开座谈会;

4.投资商投诉情况。

1.对目标任务单位的政务服务进行随机抽查暗访,对在抽查暗访中如确实发现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政务公开、办结时间、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承诺等问题的,发现1项扣1分,扣完为止;(5分)

2.以自治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两优”投资环境调查问卷得分为准;(5分)

3.落实自治区打造“两优”投资环境政策和工作情况;(3分)

4.办理投资商投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做到公正、诚信,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现一起没办理或越级投诉的扣2分,扣完为止。(2分)

 

4

项目

跟进

落实

1.签约项目履约情况

2.项目跟进落实情况

3.督查情况

10

1.查阅相关资料;

2.查看项目跟进落实情况;

3.查阅市、县(市、区)督查通报。

1.在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中签约的项目,年度内合同项目开工率不低于60%,资金到位率不低于30%,协议项目转合同项目不低于30%,未达到的,每低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5分)

2.各类招商活动的签约项目实行备案制,项目签约后,各市、县(市、区)十个工作日内将《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汇总表》、《招商引资签约合同项目进度表》报考核组办公室。未按时上报的,一次扣0.1, 扣完为止;(3分)

3.建立健全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市、县(市、区)全年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跟踪督查不得少于4次。以督查专报为准,每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2分)

 

5

项目库建设、统计与

信息调研工作

项目库建设情况

4

检查项目库,核对当年项目编制和对外推介情况。

1.当年储备和编制的项目数在30个以上(含30个),必须符合科学发展观,国家产业政策,自治区“五优一新”等优势产业的要求,每少一个项目扣0.1,扣完为止;(2分)

2.储备和编制的项目当年各类招商活动中成功对接且实施率达30%以上,每低3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2分)

招商引资统计、分析工作

8

1.结合年度、季度、月报表质量情况评定;

2.检查报表和统计系统录入的相关内容;

3.查阅相关资料。

1.招商引资统计报表于每月5日前由各市招商(经合)局汇总后报自治区商务厅(经合局)。对于迟报、误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2分)

2.每月5日前,严格按照要求,将报表内容逐项录入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备存。未及时录入或录入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2分)

3.要做好招商引资统计基础工作,按照全面、准确、规范、详实的要求,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上报的月度、季度、年度招商引资统计报表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的审签,加盖单位公章存档。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2分)

4.各市、宁东管委会于每季度末30日前将统计分析报告报自治区商务厅(经合局)。迟报、未报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2)

招商信息与调研报告

2

查阅相关资料。

各市、县(市、区)积极上报招商信息及调研报告,招商信息全年不少于24篇,采稿率必须达到30%以上,每少1篇扣0.1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0.1分,调研报告全年不少于2篇,每少1篇扣0.2分。扣完为止。(2分)

 

6

制度

建设及

其他

 

1.工作制度

2.工作措施

3.对外宣传

4.外商投诉

 

6

查阅核对相关资料、会议纪要、文件、刊物、信息等。

 

1.在区考核组考核前,各目标任务单位没有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自查工作、没有按规定时间上报书面自查报告和项目申报表的,扣1分;(1分)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2次,县(市、区)主要领导每季度1次。以会议纪要为准,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1分)

3.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和措施,各类招商活动上签约项目的落实要明确到市、县(市、区)领导。以文件为准,未制定的,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2分)

4.加大本地区在投资环境、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和优势产业等方面情况的对外宣传力度。市当年在全国媒体刊登2篇以上,在自治区级媒体刊登12篇以上,在市级媒体刊登36篇以上;县(市、区)当年在全国媒体刊登1篇以上,在自治区级媒体刊登5篇以上,在市级媒体刊登15篇以上。以刊物整版为准,未达到的每少一篇扣0.1分,扣完为止。(2分)

7

实施招大商情况

引进世界或国内500强企业及资金到位情况

 

以《财富》杂志上年和当年公布的世界或国内500强名录为准,核对确认到位资金。

1.引进的世界或国内500强企业实际到位资金可累计,但不超过2个建设年度;

2.达到到位资金额度的世界或国内500强企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实施奖励,本自治区区域内列入世界或国内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不作任何奖励。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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