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综投公司、驻区各有关部门:
因人员变动调整,为加强对银川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安全生产监管联动机制,更好地预防和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经综保区管委会研究,现将银川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及其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
主 任:马雪霞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蔡永宁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田自安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挂职)
朱俊东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挂职)
成 员:安茂连 管委会主任助理
唐学智 党政办公室主任
余晓平 保税业务与口岸服务处处长
史献军 规划国土建设处处长
吴 彤 经贸发展处处长
蒋忠平 经济合作招商处处长
银川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规划国土建设处,办公室主任由安茂连同志兼任,副主任为史献军、余晓平。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出现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同志继续担任,不再另行调整。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在区、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银川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制定银川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研究解决银川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协调银川综合保税区各处(室)、投资开发公司、驻区各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审定和报送银川综合保税区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六)推动指导入园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等基础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七)完成区、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处室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职责
主要负责管委会办公及后勤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经贸发展处职责
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综保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项目核准、备案阶段,严格区别项目的安全等级,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能入区,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项目落地前应积极与相关处室沟通,做好预防措施。
(三)经济合作招商处职责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银川综保区的产业规划,在项目引入阶段,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能入区,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项目应积极与相关处室沟通,做好预防措施。
(四)规划国土建设处职责
按照各级、各类规划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做好项目的选址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项目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安全生产距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组织建设,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建设行为及时进行整改。
(五)保税业务与口岸服务处职责
加强对已投产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组织生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的生产行为及时进行整改。
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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