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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202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951-2075811(仅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咨询);传真:0951-2075811(请注明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员收)。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为统揽,以“当惊世界殊”率先在银川实现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阳光化、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按时按要求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20年年报,依照有关要求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和领导信息栏目。及时公开了2021年工作要点和上半年工作总结,做到了切实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并宣传了公开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本年度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22条,其中预决算公开、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和重点工作各2条,部门文件、葡萄酒产业发展情况和重要会议各3条,应急管理、人事信息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专题专栏各1条,规划计划工作总结4条。因无新发布及现行的政策和行政法规,故隐藏了政策解读栏目;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发布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依法确定了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秀剑同志为主要负责人,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职责,并报送市政办进行备案,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页面领导分工中予以公开。二是严格加强队伍建设,按要求配齐了“政策熟、业务精、能力强”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三是切实落实教育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为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按规定、按要求积极参加了市政办召开的专题培训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大与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在2021年未发生舆情问题。二是主动强化政府信息网站和新媒体建设,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所有内容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发布。三是将官方微博纳入监管范围接受监督,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本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本年度共发布微博115条,全年未接到对新媒体提出的检查通报。四是全年收到12345平台信息3条,全都按时按要求进行了回复。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整体绩效考评体系,并按照要求上报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二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社会责任感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认真核查、积极整改落实,2021年未出现因政务信息公开问题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本年度未发布葡萄及葡萄酒产业相关政策内容解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葡萄及葡萄酒产业有关的国家性、区域性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强化政策解读多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在对照《关于全面完善银川市政务公开工作体系的通知》后发现在日常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公开不够完善的情况,如应公开事项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准确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日常工作的自查自纠,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关注,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整改尽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对《银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务公开相关文件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发布的《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度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强抓落实,一是全面落实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推进,发布了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上半年、全年工作总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工作、普法依法治理等专项工作情况总结和年度预决算报告,做到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二是严格落实政策落地相关工作,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公开咨询电话准确无误,认真解答12345和官方微博上接收的问题、咨询和建议,解决收到的12345平台问题3个,做到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三是以专人专责的方式标准化、规范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做到全周期推进政务公开。四是利用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习考试,对公开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提出的涉及单位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做到全领域夯实工作基础。五是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政府公开日方案并发布相关公告,但由于疫情未开展实地公开日活动,通过电话对所有已报名群众进行了电话回访并回答解决了群众提出的问题。六是在接到政务公开办《关于全面完善银川市政务公开工作体系的通知》和《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填报政务新媒体账号信息的紧急通知》后抓紧落实,逐条逐项进行对照后,将各类指标全部调整完善,全面高质量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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