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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0022/2018-06759 发布日期:2018-02-14
发布机构: 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 责任部门: 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名 称: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

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

  

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

一、主要职能

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为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研究、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保障。(二)负责制定全市人才工作规划、意见、政策、措施,协调指导相关部门抓好落实。(三)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向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报告全市人才工作,对人才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和措施。(四)负责全市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指导全市人才项目的实施。(五)综合协调海内外人才引进、使用和服务工作,统筹抓好全市党政、专业技术、技能、企业经营管理、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科技及其他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银川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沟通交流机制,负责联系各类高级专家。(六)负责海内外各类人才的供(需)求统计分析及引进,做好申报、审核、安置等相关工作;负责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银工作或定居的身份认定及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培育引进国外智力人才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初审申报出国(境)培训人员、培训计划和培训项目。(七)负责调研掌握各类人才的供(需)求状况,建立健全人才库,及时发布人才供求信息;负责各类人才的政策咨询、就业指导、交流招聘、培训、派遣、高级人才推荐、人事代理、档案托管、职称评审、人事外包等,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享受财政补助到事业单位培训实习和到工业企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八)负责组织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或推荐上报的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九)宣传党的人才政策和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人才规划科、人才引进科(外国专家局)三个科室及下设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8年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86.54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41.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6万元。其他支出114.61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52万元,与上一年度预算数相比,减少了76.21万元,下降41.94%。减少原因为人员调出减少及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

人员经费92.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2286.54万元,其中:

2013250事业运行2018年预算105.5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129.76万元,下降55.16%。主要用于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2299901其他支出2018年预算114.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2018年预算120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10468.49万元,增加683.54%。主要用于银川市政府财政出资1亿元,以注入资本金的形式向银川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以下简称“金控公司”);再由金控公司向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公司”)增资1亿元,注入资金专项用于产业基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对双创基金的出资。双创基金须以不低于政府出资部分1倍的比例面向社会募集资金。基金主要对初创期、成长期创新型企业实施投资引导,助推企业快速成长,大力培育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创新创业企业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以及日常管理和培训、服务等。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225.4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8.8万元,下降25.73%,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单位负担部分。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10.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负担部分。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10.1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0.39万元,增加3.99%。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15.7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0.5万元,下降3.08%。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2210203购房补贴2018年预算4.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2.07万元,增加73.15%。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购房补贴。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3.5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法确定性;公务接待费减少0.97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12286.54万元,支出总预算12286.54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无;财政拨款收入12286.54万元;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无。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286.54万元;项目支出12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本级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3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9万元,增长12.5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7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7.15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7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7.15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因2017年的重点项目“为大学生创意创新在银川”活动项目在2018年延续为绩效评价重点项目。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预算公开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因本单位不涉及该项业务,本表无数据。

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三)上年结转: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九)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二)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2018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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