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已撤稿或删除
如您是在地址栏输入网址的,请确认其拼写正确,并注意网址的大小写字母区分。
了解宁夏地区更多信息,请访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您访问的页面已撤稿或删除
如您是在地址栏输入网址的,请确认其拼写正确,并注意网址的大小写字母区分。
了解宁夏地区更多信息,请访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各县市区

索 引 号 640121/2016-01672 发文字号 生成日期 2016-08-24
发布机构 永宁县 责任部门 永宁县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永宁县2016年财政总预算公开说明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稳增长,加快调结构,不断优化财政收支,圆满完成了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各项财政收支任务。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完成县本级财政总收入3910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135.3%,增长46.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5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104.7%,增长15.2%(税收收入完成93376亿元,下降9.24%,其中地税完成税收收入814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77.6%,下降11.2%;国税完成税收收入118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90.82%,增长6.92%;非税收入完成512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256.06%,增长126.21%)。政府性基金收入2464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163.31%,增长73.2%(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24200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163.52%,增长76.1%)。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县财政总支出568770万元,为年度变动预算的96.95%,增长32.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726万元,增长12.88%;基金预算支出254044万元,增长70.2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38万元,国防支出108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744万元,教育支出4274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4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3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7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52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8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23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249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14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2610万元,商业服务业事务支出267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1920万元,粮油储备支出412万元,债务付息(仅指地方债和国债转贷)支出1277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519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224万元,其他支出8413万元。 

  三、财政预算执行结果  

  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109097万元,上年结转16524万元,财政总支出111621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41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结果: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5960万元,其中:本年本级收入144588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收入169028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000万元,调入资金12344万元;上年结转5700万元;全年总支出335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726万元,国债转贷还本36万元,上解支出120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03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659万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二)基金预算执行结果:全县基金预算总收入为258315万元,其中:本年本级收入246432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收入11883万元;上年结转10824万元;全年总支出266388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支出为254044万元,调出资金1234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751万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三)置换地方债务结果:2015年置换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14822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51924万元,置换专项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62898万元;置换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51924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51924万元,置换专项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62898万元。 

  上述数字是20151231快报统计数据,在地方财政决算审查汇总,并与自治区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将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效果 

  (一)多措并举,力促收入增长。一是加强税收征管。财政和税务部门高度重视税收工作,紧密配合,坚持把抓收入工作放在首位,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税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大征管力度,提高征管质量,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在对大税种进行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不放过任何小税种,坚决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二是制定综合治税措施。为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出台了《永宁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我县实际建立综合治税“三个一”工作机制,主抓七项重点工作,形成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长效机制。三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相关规定,规范各项收费,应减尽减,应缴尽缴,并加强了监督检查。 

  (二)注重财源建设,多方筹集资金。一是及时把握政策,主动捕捉项目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及时申报项目,继续抓好节能环保项目、“一事一议”项目、特色小城镇中心村、危房危窑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交通及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等财政投资大、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全年到位资金20.72亿元。二是加强与各商业银行合作,争取银行信贷支持,共争取银行贷款33亿元,主要用于农民征地拆迁补偿和小城镇中心村等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51.48亿元,有效化解政府债务,维护政府信誉,降低政府性债务风险。 

  (三)规范财政支出,着力保障民生。一是教育事业支出42747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教学设备采购、义务教育保障、寄宿生生活补贴等教育均衡性发展。二是社保保障支出30749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56789暖心工程”、失业及创业人员各类技能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贴、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等。三是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16712万元五是生态移民建设工程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移民区房屋、道路、设施农业等。六是地方债务置换514822万元,主要用于工程欠款及征地拆迁补偿支出。, 主要用于县级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医疗设备购置、城乡医疗救助、城乡独生子女户、农村计划生育两女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经费、解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信息化建设等。四是住房保障支出57238万元,主要用于李俊镇、望洪镇小城镇,八渠、新华、幸福小镇、杨和新村等项目建设。,主要用于 

  (四)科学调度资金,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农林水事务支出42493万元,主要用于特色农业发展、培育家庭农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项目、设施农业园区提质增效、特色经济林、葡萄产业建设、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引导等。二是节能环保支出15520万元,主要用于闽宁镇垃圾填埋场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长效运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限排设备安装、新星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淘汰落后产能等。三是科学技术支出2043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保护、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攻关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 

  (五)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是文化体育支出3637万元,主要用于永宁县数字影院建设、利民广场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电视台、图书设备采购及装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电视问政专题节目等。二是公共安全支出1174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综合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智能交通综合管控系统建设、政法系统装备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闽宁法庭、李俊法庭建设、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矛盾纠纷排查、法律援助等。三是城乡建设支出304191万元,主要用于市民公园建设、三沙源项目建设、路政路灯维修管理、垃圾收集转运、公厕管护、环卫工人电动三轮车购置、中干沟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处理厂污水处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配套等。四是交通运输支出8146万元,主要用于望通路、闽宁镇公路、西部水系道路、滨河大道、农村公路等道路的养护、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监管及环境整治等。 

  (六)突出财政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始终把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放在突出位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完善资产配置预算审批程序,切实加强新增资产购置的专项审核,对资产配置实行标准与数量上的双重控购。共组织拍卖会2次,拍卖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104万元。二是完善政府采购机制。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招标程序。政府采购完成集中采购项目255批次,预算金额3.92亿元,实现政府采购合同金额3.64亿元,节约资金2744万元。三是强化工程预决算审查。配合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地勘察、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预决算等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切实抓好了项目施工跟踪评审。全年共编制预算工程项目62个,预算造价16.25亿元;编制决算工程项目905项,提送值10亿元,审定值9.48亿元,核减值5200万元。四是发挥核算中心审核职能。核算中心严把审核关,拒付不合理、不合法、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411笔,金额达1954万元。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自治区及银川市的安排,牵头开展了“四个清理”专项行动,对政府债务、政府存量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专项清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市、县若干规定,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3.87% 

  (七)深化财政改革,健全科学理财机制。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评价等财政改革工作,健全科学理财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绩效,推动财政事业科学发展。一是推进预算改革。深入学习、宣传、执行新《预算法》,特别是把《预算法》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透明预算制度、改进预算控制方式,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厉行节约,硬化预算支出约束等作为学习和宣传的重点内容。举办新《预算法》专题培训班,对全县财政干部、各预算单位财务主管领导及财务工作者进行培训,以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在实际工作中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深化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全县财政管理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本着规范、深化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扩大资金支付范围,提高直接支付比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118.12亿元,其中直接支付金额117.77亿元,占集中支付总额的99.7%三是继续推进公务卡改革凡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事项,原则上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全年公务卡结算1419万元。四是实施预决算公开和涉农资金公开。继续实施财政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阳光理财。 2015年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公开部门预算122个,公开部门决算122个,惠农资金共公开1012期,涉及资金1.63亿元。五是实施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方式改革。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强化国库现金、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资金运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增值水平。清理2013年以前年度存量资金2946万元,清理2014年存量资金112 万元,清理2015年结余资金3978万元。六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定了《永宁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及《永宁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安排资金6577万元购买公共服务8项,增强了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2015年,财政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鼎力支持和全县财税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我县支柱产业减收严重,特别是房地产业成交萎缩,造成税收增长乏力。二是偿债压力较大,国库资金调度困难。由于历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逐步到期,还本付息压力困扰着财政工作正常运行,还本付息、兑付农民征地拆迁安置等支出占用大量国库资金,造成财政支出矛盾突出。 

  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通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增强县级可用财力,拓宽融资渠道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6年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县财政工作将紧紧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迈向更高的水平。 

  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财政工作新常态,积极培植财源,创新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依法理财,加强内控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一、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638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900万元(税收收入100900万元,其中地税87900万元,国税13000万元;非税收入56000万元),较上年增长8.5%;自治区税收返还收入1370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37980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624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10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65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638元。 

  按编制类别分:部门预算127060万元,财政预留79295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21624万元,上年结转支出665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58万元,国防支出10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464万元,教育支出391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3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5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511万元,农林水支出3346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4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191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116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3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5万元,预备费21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208万元,其他支出160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2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3591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50000万元(含按规定提取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00万元);散装水泥及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50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500万元;污水处理费100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90万元;上年结转专项275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3591万元 

  按预算来源分:当年财力安排支出15075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751万元,提前下达9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275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7万元,其他支出43万元,调出资金10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二、2016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培植财源,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一是切实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率。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优化非税收入结构,形成税收和非税收入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三是根据县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结合财政厅相关政策,主动捕捉项目信息,及时申报项目,争取项目资金。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和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积极培植有效税源。五是继续加强与农发行、国开行等商业银行的协助,积极争取融资贷款,解决建设资金不足困难。 

     (二)创新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认真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二是加强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管理,对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超过两年的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对当年结余较大的资金与下年预算挂钩。三是对本级财政投入的重大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加大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和绩效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偿债机制,严防债务风险。 

  (三)全面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财政预算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推进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切实做到“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三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四是继续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五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的全过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六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通过工程预决算审查、会计集中核算、政府统一采购、财政监督检查等方式,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七是出台《永宁县财政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永宁县本级政府性资金竞争存储管理暂行办法》、《永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资产的管理。八是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的监督。 

  (四)紧紧围绕“四个永宁”建设,确保重大支出政策的预算安排 

      1、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安排资金3486万元,用于公安局城市综合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维护;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四期建设项目;智能图控二期建设项目;警务云数据中心建设、技术用房指挥大厅及中心机房建设、刑事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指挥调度系统、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系统、城市报警联网监控维护费、办案区审讯系统维护费、平安城市项目;智能交通项目标线施划经费、109国道电子加宽电子警察系统拆改建项目、警用集群寻呼手持终端购置等项目建设。安排资金700万元,用于检察院综合技侦楼工程和检察文化基地项目建设;综合技侦楼办案区、案管中心、控告申诉接待大厅建设。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法院新审判楼建设项目尾款及李俊、闽宁法庭办公楼建设项目。安排资金302万元,用于武警、消防部队业务费、官兵生活费等。安排资金385万元,用于疑难信访事件处置。 

      2、加大企业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工业强县战略 

  安排资金9000万元,用于壮大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科技研发基金、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解决企业发展融资困难的问题。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规模以上企业奖励。安排1000万元,用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及家庭服务业促创业就业资金,力争电商产业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动力。安排资金582万元,用于创业基地及园区建设、创业奖励、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及落实各项鼓励创业扶持政策等。 

  3、夯实农业生产标准化基础建设,全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 

  安排资金348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及基础设施维护,水利工程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闽宁镇万亩草蓄产业园区项目建设等。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设施农业提升工程、阳光沐浴、有机水稻、养殖业发展、扶持发展农机作业服务公司、万亩草畜产业园区、新品种培育、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安排资金400万元用于粮食银行储备补助,继续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安排资金400万元,用于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发证、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助等。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葡萄、草蓄、养殖等产业扶持。 

  4、提升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发展,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 

  安排资金3900万元,用于全县林地、湿地管理管护、绿化工程建设等,安排资金2952万元,用于垃圾清扫车辆购置、环卫工人慰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餐厨垃圾处置,公园、广场管护等。安排资金519万元,用于水源地保护、南部水厂维修管护、闽宁镇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闽宁镇一城两园、扶贫产业园和望远工业园规划环评、环境监测站托管、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安排资金11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长效机制运行维护、拆除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和黄标车淘汰等。安排资金3500万元,用于全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维护、小城镇中心村物业管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0000万元,用于全县中心村项目代建。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继续开展“五城同创”工作。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财政补助县级配套。 

      5、完善交通网络,推进城乡道路建设 

      安排资金2000万元,用于永宁黄河公路大桥连接线、五渠至先锋、古光至李庄、政永路、原隆村至中粮路、许旺路永清沟桥、宁夏防沙治沙大学至宁夏国际语言学校道路工程等建设。安排资金715万元,用于全县农村道路养护、滨河大道养护、养护设备购置等。 

  6、统筹各类教育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实施民生幸福工程 

      安排资金4947万元,用于农村中学寄宿学生免住宿费补助、农村小学生交通补贴、农村小学生伙食补贴、初中高中寄宿学生就餐补助、免除高中学生住宿费及书本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骨干教师培训、骨干教师津贴、农村教师交通补贴等。安排资金8000万元,用于全县新建、改扩建及以前年度学校建设工程资金。安排资金2425万元,主要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养育、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智能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呼叫中心建设、城市高龄津贴、贫困大学生救助、义务兵优待、退役士兵安置和残疾人保障等。安排资金3671万元,用于继续实施“56789暖心工程及小城镇中心村居民暖气费补贴。安排资金96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组织生态移民、劳务移民、失地农民、失业及创业人员开展各类技能培训、“4050人员灵活就业等。安排资金32851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安排资金1877万元,用于胸科医院建设。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永宁项目经费、糖尿病高血压门诊救助等。安排资金300万元,用于县中医院迁建。安排资金1505万元,用于乡镇、社区卫生院建设。 

  7、建立偿债准备金,逐步化解政府债务 

  安排政府偿债资金107789万元,用于偿还土储中心、欣荣公司工业园区、城投公司、供热中心等单位土地收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及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安排资金10000万元,用于兑付拆迁补偿款。安排资金8000万元,用于消化以前年度财政暂付款。 

  8、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 

  安排资金5000万元,用于正常工资晋升、调资、新录用人员工资;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安排资金9000万元,用于发放2015年、2016年“创建文明城市”奖;安排资金1496万元,用于提高村队干部报酬。 

  9、按法定比例设置财政预备费 

  2016年,依据新《预算法》规定,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设置预备费21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救灾等应急支出。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