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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9-00060 发布日期:2019-06-2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发改委
名 称:银川市发改委召开民办初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

银川市发改委召开民办初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

6月20日,银川市发改委在宝塔宾馆召开调整民办初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本次听证会有25名听证参加人,其中消费者12名,经营者3名,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2名,银川市人大、政协各1名,政府部门4名。

以成本监审结论为基础,制定了两个调整方案:

方案一:根据班额将民办学校分为四档,学校收费标准以每档基准收费标准为标准,上下浮动制定。学费最低收费标准按照成本监审结果为最低收费标准,即:初中最低收费标准为:11030.64元/年.生,高中最低收费标准为: 8998.25元/年.生。

其中:一档学校为班额在36-44人之间,学校实行100%电脑摇号招生,收费标准可上浮50%二档学校为班额在45-54人之间,实行70%电脑摇号招生,收费标准可上浮35%三档学校为班额在55人,实行40%电脑摇号招生,收费标准可上浮15%

方案二:采取分三步实施调整的办法,从2019年秋季招生开始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用三年时间调整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收费标准由8800元/年.生,第一年上20%、第二年上调15%、第三年上调5%

民办高中学校收费标准由8600元/年.生,第一年上20%、第二年上调15%、第三年上调5%

上述方案,收费标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上年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教育主管及相关部门处理的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原收费标准。经整改达到教育主管及相关部门要求后,达到几档标准按照几档标准收费。

听证会上,所有代表对于学费调整必要性和可行性予以充分论证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思路。其中21人同意方案一1人同意方案二3人不同意任何方案,认为标准调整后仍然不能解决学校成本倒挂问题。

会后,市发改委将汇总听证代表意见,形成调整后报告上报银川市人民政府,最终确定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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