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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9-00060 | 发布日期: | 2019-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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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改委 |
名 称: | 银川市发改委召开民办初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 |
6月20日,银川市发改委在宝塔宾馆召开调整民办初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本次听证会有25名听证参加人,其中消费者12名,经营者3名,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2名,银川市人大、政协各1名,政府部门4名。
以成本监审结论为基础,制定了两个调整方案:
方案一:根据班额将民办学校分为四档,学校收费标准以每档基准收费标准为标准,上下浮动制定。学费最低收费标准按照成本监审结果为最低收费标准,即:初中最低收费标准为:11030.64元/年.生,高中最低收费标准为: 8998.25元/年.生。
其中:一档学校为班额在36-44人之间,学校实行100%电脑摇号招生,收费标准可上浮50%;二档学校为班额在45-54人之间,实行70%电脑摇号招生,收费标准可上浮35%,三档学校为班额在55人,实行40%电脑摇号招生,收费标准可上浮15%。
方案二:采取分三步实施调整的办法,从2019年秋季招生开始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用三年时间调整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收费标准由8800元/年.生,第一年上调20%、第二年上调15%、第三年上调5%。
民办高中学校收费标准由8600元/年.生,第一年上调20%、第二年上调15%、第三年上调5%。
上述方案,收费标准均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上年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教育主管及相关部门处理的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原收费标准。经整改达到教育主管及相关部门要求后,达到几档标准按照几档标准收费。
听证会上,所有代表对于学费调整必要性和可行性予以充分论证,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思路。其中21人同意方案一;1人同意方案二;3人不同意任何方案,认为标准调整后仍然不能解决学校成本倒挂问题。
会后,市发改委将汇总听证代表意见,形成调整后报告上报银川市人民政府,最终确定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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