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征地拆迁
索 引 号 | 640106/2014-03609 | 发文字号 | 生成日期 | 2014-10-13 | |
发布机构 | 金凤区 | 责任部门 | 金凤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银川市人民政府:
根据银川市总体规划,银川市人民政府安排实施正源北街与北高速交汇处立交改造工程项目,根据银国土资发【2014】670号文件,需征用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部分集体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银川市统一征地管理暂行办法》,银政发[2010]240号文《银川市征用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
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拆迁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调查范围位于正源北街以东,北环高速以南,贺兰交界以西,需征用土地面积21亩,(以勘测定界测量面积为准)。
二、测算依据
按照自治区政府(宁政发[2010]3号)文件规定并依据《银川市征用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银政发[2010]240号文《银川市征用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区域征地拆迁实际情况成本如下:
三、补偿测算结果
共需补偿49.31万元。
(一 )、土地面积21亩,每亩2万元计42万元。
(二)、三年生活补偿费21亩×500元×3年=3.15万元。
(三)、青苗补偿费11亩×600元/亩=0.66万元。
(四)、苗圃10亩×3500元/亩=3.5万元。
四项共计49.31万元。
金凤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