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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2018年第35期)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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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10:307420:00,银川市共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三十四批共616件,目前已办结568件,现将已办结销号18件转办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29

   通贵乡通贵家园一区B-789号时尚优歌音乐火锅,产生噪声扰民,从春节一直投诉,曾向乡政府、城管、银川市督办等部门反映,但都未解决。

兴庆区

噪声

   经调查,食尚优歌音乐火锅店未装隔音材料,音响设备声音太大,噪声扰民,针对问题通贵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城管综合执法中队到达现场,责令“食尚优歌音乐火锅店”采取停业整顿、尽快加装合格达标的环保隔音设施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对店铺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该店铺停业整顿中,整改后经环保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常营业。

基本属实

    联合小组办理人员将加大整改落实工作督导检查力度,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实行专案盯办、跟踪问效、长效管理制度,全面掌握整改情况及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由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走访投诉群众,确保整改后该店铺不存在噪音扰民现象,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已办结

(销号)

2

61

    民族街和清河北街之间清净巷澳海清河坊9号楼附近哈纳斯天然气锅炉烟囱多年来产生噪音扰民,曾向12345、银川市环保局反映,未得到解决

兴庆区

噪声

    哈纳斯天然气锅炉烟囱外立于澳海清河坊9号楼西侧楼体墙面1层至13层,在9号楼北侧地下室有4台3吨锅炉设备用于小区供暖,锅炉运行时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是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联合兴庆区环保分局现场办公,兴庆区环保分局下发《现场环境监察记录表》,责令宁夏西部热电有限公司(哈纳斯天然气)限期对产生噪音的设施采取隔音降噪处理。宁夏西部热电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诺7月初实施改造工程,在2018年供暖前整改完毕。联合办理小组要求宁夏西部热电有限公司(哈纳斯天然气)工作人员尽快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制定整改方案,并尽快实施改造工程,有效减少噪音污染。2018年7月17日,经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宁夏西部热电有限公司已在现有锅炉间泄爆口上东西两侧分别安装L型通风消声百叶窗,降低锅炉房内噪声;锅炉烟道水平段吊架已做弹性吊架,烟道安装消音器,并在消音器上做弹性减震措施,降低震动产生的噪声。

已办结

(销号)

3

64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掌政镇人民政府、兴庆区农牧局、兴庆区环保分局在兴庆区城市东郊水源地养殖场搬迁项目中违法拆迁。1998年,银川嘉牧养殖有限公司在兴庆区掌政镇郑河村二队开始从事奶牛养殖业,2014年该养殖场被银川市政府划入东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禁止排放污水,不允许养奶牛,只能养育成牛。2018年1月14日,兴庆区政府发布《关于限期关停或搬迁东郊水源地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通告》及银兴政公告〔2018〕1号《征收公告》,限七日内必须将奶牛迁出保护区,20日内关闭,再谈拆迁补偿事宜。目前,养殖场已关闭,政府却以资金困难推诿,未得到补偿。

银川市

其他

    2008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向银川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银川市水源地及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批复》同意将兴庆区掌政镇镇河村、茂盛村、杨家寨村、五渡桥村4个庄点(约3平方公里)划入了银川市东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2016年兴庆区政府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要求水源地保护区内养殖场污染问题,组织人员对东郊水源地内的养殖场进行了地上附着物的摸底调查,并委托江苏天元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公司)对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管道沟槽及其它附着物进行了评估,并将拟补偿方案上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市人民政府安排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共同对兴庆区政府上报的补偿方案进行了审核认定。2017年9月26日,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了兴庆区东郊水源地养殖场搬迁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情况。根据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9日第189期专题会议纪要显示,上述范围内涉及拆迁宁夏奔源养殖有限公司、宁夏国峰茁康畜牧有限公司、银川乳多多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王治国养猪场、张新宇养猪场、李学忠养牛场。6家养殖场总占地面积为154.83亩,其中:属掌政镇镇河村集体土地87.1亩、属掌政镇五渡桥村集体土地38.95亩、属掌政镇茂盛村集体土地28.78亩。拆迁上述6家养殖场所需征地拆迁补偿费4112.68万元,扣除土地补偿费611.57万元后,需补偿宁夏奔源养殖有限公司1948.82万元,补偿宁夏国峰茁康畜牧有限公司665.73万元,补偿银川乳多多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237.12万元,补偿王治国养猪场85.86万元,补偿张新宇养猪场133.96万元,补偿李学忠养牛场158.65万元。会议决定由兴庆政府按照国土、财政、审计审核的标准收回上述6家养殖场的承包经营权,将收回土地交由市土地储备局予以管理,并由市土地储备局予以绿化或者复垦。市财政局根据会议纪要精神向兴庆区政府拨付了4000万元补偿资金。兴庆区政府根据《关于银川市水源地及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和2017年10月19日第189期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相关精神,于2018年1月8日下发了《征收公告》,并委托兴庆区掌政镇人民政府对上述6家养殖场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2018年1月6日掌政镇人民政府下发了《兴庆区掌政镇东郊水源地养殖场搬迁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补偿标准和奖励措施。2018年1月14日,兴庆区农牧局、市环保局兴庆区分局根据《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向东郊水源地各畜禽养殖场下发了《关于限期关停或搬迁东郊水源地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通告》。《通告》中要求养猪场必须在接到通知3日内自行关闭,10日内恢复原状;养牛场必须在接到通知7日内自行关闭,20日内恢复原状。预期未关闭的,政府将联合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负责人责任。

    截至2018年6月7日,上述6家养殖场已全部关停,畜禽全部迁移,除赵亮、李学忠外,其余4家养殖场按照评估价格与掌政镇政府签订了补偿协议,实施了搬迁。李学忠认为天元公司评估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机械设备的价格过低,未签订补偿协议。同时,我市还了解到李学忠所使用的17.21亩土地为掌政镇镇河村集体土地,其中:李学忠承包的耕地4.1亩,李学忠购买镇河村村民13.11亩耕地。2005年李学忠开始建设养殖场。为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经掌政镇政府与李学忠协商,由李学忠从银川市征地拆迁数据库中选定一家评估公司进行重新评估。李学忠选定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宁夏华恒信有限公司对其养殖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机械设备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307.82万元,比天元公司评估的价值高出153.88万元,比《银川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多出51.27万元,李学忠依然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未签订补偿协议,实施拆迁。
           
    鉴于李学忠2005年建设的养殖场,而东郊水源地是2008年3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划定的,且李学忠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六十五条规定,对养殖场进行了关停,我市将继续督促兴庆区政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李学忠达成拆迁共识,签订补偿协议,并分批向李学东发放补偿款,第一批补偿款已到位。

已办结

(销号)

4

77

    东塔镇新园村一队宁东水利开发区废水从鸭子荡水库净化后,流经大河子沟后直排黄河,大量废水沿灵武火车站对面农田的泄洪沟渗到下方农田,污染该区域农田,造成大量枣树碱死,向当地政府反映,未得到解决。

灵武市


           
土壤

    排查中发现,宁夏宁东水务有限公司厂区外西南处设有一排放口,排放废水、水质混浊。灵武市环保局于6月6日向企业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6月21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已处罚到位。目前,宁东水厂正在建设污泥处理工程化项目,主要处理絮凝沉淀工艺产生的泥水混合物。
           
大河子沟全长86公里,是灵武市重要的山洪沟道,沟道上游宁东方向来水经灵武市甜水河水库和东塔、临河等3个乡镇,自临河镇下桥村排入黄河。2016年,中央环保第八环保督察组督察时,有群众举报反映大河子沟高盐水污染问题。同时,由于大河子沟地势较高,周边农田(东塔镇、梧桐树乡段,主要为栽种枣树的果园)地势低,造成地下水位逐年升高,加之无排水通道,土壤盐渍化情况比较严重。

基本属实

    2016年,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我市积极与宁东管委会沟通协调,经宁东管委会邀请宁夏农业环境监测站实地调查,并出具鉴定评估报告。2017年8月8日,宁东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确认神华宁煤集团公司向大河子沟排放煤化工废水和矿井水,造成大河子沟沿线土地盐渍化。目前,宁东管委会所辖的明确由神华宁煤集团公司向灵武市支付补偿款4000万元,用于解决村民反映问题的解决及大河子沟污染整治。2017年,灵武市先行对大河子沟中段区域进行了治理,投资1400万元完成了大河子沟中段区域沟道清淤及砌护。
           
    2018年3月20日,灵武市与神华宁煤集团公司、宁东管委会三方正式签订《大河子沟流域及沿线土壤盐渍化治理协议》;3月29日,灵武市制定出台《大河子沟流域及沿线土壤盐碱化治理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顺利推进。截至7月20日,灵武市已将大河子沟沿线区域经果林列入2018年灵武长枣标准化示范基地统筹规划建设,并给予政策扶持,共投资7000余万元完成大河子沟沿线绿化6400亩、生态湿地750亩、绿化灌溉设施16.6公里,沟道砌护8公里,新建带子井6处,铺设各类供水管道1300公里,并建成甜水河水库水质在线监测站。通过以上综合措施,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已办结

(销号)

5

319

    郝家桥镇王嘴子村6队附近8个猪场和2个羊场散发异味,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灵武市

大气

    经调查,郝家桥镇王嘴子村6队境内共有生猪养殖户6户,肉羊养殖户3户,现生猪存栏量100-260头、肉羊存栏量50-150只,属散养户。工作人员现场向9户养殖户下达了督查记录表,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一是责令养殖户立即封堵排污口,严禁向场区外排放粪污,圈舍内产生粪污每日清理入池,不得随意堆放,粪便必须做到日产日清。二是各养殖户要配套建设堆粪场、污水池等粪污处理设施,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堆粪场、污水池集中收集、堆沤发酵后还田利用。

基本属实

    自受理转办件以来,由郝家桥镇、农牧局加大该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任务。所有养殖户每天及时清理打扫圈舍,各自将自家养殖场的粪便清理到固定的堆粪场,并用黄土覆盖,完全做到了日产日清。各养殖户均已按要求在圈舍外建设了硬化且密闭的粪污处理池,并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清理,臭味明显减少,问题已完成整改。灵武市将持续加强对分散养殖的日常监管,减少杜绝养殖异味扰民。同时从环保工作长远考虑,积极引导分散养殖户组成养殖联合体“上山入园”,实施科学、规范养殖,彻底解决养殖污染问题。

已办结

(销号)

6

362

    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内名美工贸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加工)、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开发有限公司和达源公司白天不生产,夜间十点半后生产,排放难闻气体和粉尘。

灵武市

大气

    经核查,投诉的灵武市名美工贸有限公司问题基本属实,宁夏达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问题不属实。
           
    经连夜现场调查,宁夏达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夜间没有从事生产活动,无气体和粉尘污染现象。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工人分“两班倒”生产,压块铁打包区域3名工人正在进行打包,现场无气体排放、粉尘污染和噪声产生。
           
    灵武市名美工贸有限公司2017年4月取得年处理4万吨废旧轮胎项目环评批复(灵环函〔2017〕117号),现企业正在自行组织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车间现场无作业人员。调查中发现企业车间、厂区内堆放有原料及产品,通过调取电费记录,发现企业涉嫌在未取得环保验收手续情况下擅自违规生产的行为。


           

部分属实

   对灵武市名美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并限期整改。由灵武市环保局、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管委会督促企业加快完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于7月20日前完成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灵武市环保局、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管委会采取全天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对发现偷排漏排违规生产行为,坚决严厉打击。

已办结

(销号)

7

363

    马家滩镇南湖、磁马公路南侧8公里处宁煤集团公司煤矿向毛乌苏沙漠直排高盐水,排放面积近1万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灵武市

生态

    宁煤集团公司2018年1月起擅自超过南湖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内容,将宁东地区的梅花井、灵新煤矿矿井水和煤化工基地4家企业的化工废水排入小南湖,每天超量排入小南湖水量约4.69万立方(目前小南湖水域面积已达9000多亩,存水约2000万方,1号湖水域面积2500多亩,存水约1000万方)。超量存放废水造成小南湖水位高出蓄水水位,且宁煤集团公司未组织实施项目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湖水经坝体浸出淹没周边800多亩沙地。

基本属实

    目前坝体裂缝已基本修整完成,整修坝体500米,外渗湖水抽回湖内工作已完成,正在加大小南湖排入大南湖流量,以减少湖水外渗量。对小南湖水域不定期实施蚊虫消杀。今后,由宁东环保局、灵武市环保局紧盯宁东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对宁煤集团及相关煤矿企业的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现“零容忍”,严厉处罚、绝不姑息,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已办结

(销号)

8

365

   德胜工业园区友爱路最北头东侧50米一养牛场散发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贺兰县

大气

    经调查投诉问题所涉位置属兴庆区人民政府管辖,经该县协调交由兴庆区人民政府办理。经兴庆区人民政府调查,投诉所说的德胜工业园区友爱路最北头东侧50米一养牛场为维维乳业养殖场,臭味来源主要是牛的粪便。经银川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对维维乳业养殖场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但存在扰民现象。经多方研究后,兴庆区环保分局下达环保建议书,认为德胜东路新思维红河谷小区南侧已不适合再进行大规模养殖,建议将维维乳业养殖场关停搬迁,同步清理牛粪。

    目前,维维乳业养殖场奶牛已全部搬离、牛粪全部清理并安装滴灌系统进行绿化。经走访周边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均为满意。

已办结

(销号)

9

461

    银川市醇基燃料经营市场监管缺失,有多家个体商家(均无相关经营资质和证照)打着环保醇基燃料的幌子,卖伪劣的杂醇、废醇,渔家海鲜舫、昊宇轩烤全羊等餐饮店盛放醇基燃料的塑料容器随意露天摆放,无任何防护遮挡措施,如果出现罐体破损泄露遇明火,将给百姓身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醇基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希望政府出台政策,规范市场。

市辖区

其他

    位于金凤区内的渔家海鲜舫在楼道上方的隔断内存放着2个容积为1000L的甲醇燃料塑料桶,供后厨使用。供货单位为宁夏亿利源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取得银川市西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甲醇、乙醇、粗苯等11种危险化学品。该供货单位资质齐全。
           
位于金凤区内的昊宇轩烤全羊餐厅在后厨单独设置一间8平米房间,使用金属罐储存甲醇燃料,其供货单位为宁夏金盛醇源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取得银川市金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批发经营许可)。经营范围:甲醇、乙醇、粗苯等11种危险化学品。通过索证索票来源调查,宁夏金盛醇源工贸有限公司经销的醇基燃料为从宁夏亿利源工贸有限公司购进,在装车销售前由销售公司将纯净的甲醇加水稀释至80%比例,降低其闪点后向银川市10余家餐厅、学校、宾馆的后厨供应。该供货单位资质齐全。上述2家餐饮单位均不存在醇基燃料露天存放的情况,与举报情况不符。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并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赶赴各执法现场,对银川市三区生产、销售、使用醇基燃料的市场主体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截至16日下午18时:经核查,银川市三区范围内目前有甲醇燃料生产单位1家。企业基本情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号640112006,登记品种为氨、甲醛、甲醇等,证照齐全。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的甲醇燃料仅用于集团内销售使用,不对外销售。银川市三区范围内甲醇燃料销售单位19家,均证照齐全。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的批发(无存储),均按照许可经营范围未私自存储甲醇燃料。银川市三区范围内,截止6月16日排查的756家甲醇燃料使用单位均证照齐全(除一家流动销售摊贩无法提供相关证照);并能现场提供甲醇燃料采购合同、票据及供货商资质,其中,253家存在露天存放醇基燃料情况。756家餐饮单位使用的甲醇燃料均来自于银川市 19家正规供货单位,均证照齐全。

基本属实

    截至目前,银川市三区范围内排查发现1家无证无照流动销售醇基燃料单位,当场立案调查。对253家露天存放甲醇燃料的餐饮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检查中要求从事醇基燃料经营企业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从资质齐全的企业购进醇基燃料,建立完善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记录,坚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杂醇、废醇进入市场流通;要求使用甲醇燃料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从有资质的正规企业购进醇基燃料,并做好储罐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已办结

(销号)

10

470

   110国道镇北堡影视城往南5公里一组装采砂厂之前被环保关停,目前又开始采砂。

西夏区

大气

    经调查,110国道镇北堡影视城往南5公里西侧距离国道约3公里处采砂场为宁夏志辉砂石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建筑用砂露天开采、销售。该公司在上次开采合同到期后,于2016年9月20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产权交易中心以2178.6万元再次拍得镇北堡2号建筑用砂采矿权,2017年1月18日与银川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2017年2月21日取得银川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为期3年的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1.1019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每年145万立方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自2017年2月取得采矿许可证以来,该公司按照环保要求,通过厂区周边生态修复(边坡修复及绿化,道路及厂区绿化、路面喷淋设施,厂区周边绿化)、硬化道路及厂区地面、建设防风抑尘网、封闭式车间、加强过水路面及进出口车辆冲洗、开采面路面厂区洒水、循环抗渗水池、湿法作业等方式,进行环保整改,期间一直关停,未进行开采。

基本属实

    2018年5月,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的“环保竣工验收必须在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均正常稳定工作状态下,企业生产负荷必须达到75%以上才可以满足环保竣工验收”的要求,该公司于2018年5月15至20 日进行了试生产检验环保效果,并于2018年5月29日和30日对该采砂场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2018年6月14日组织环评并通过验收,目前正在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5天(6月16日至7月10日)。企业其他审批手续齐全,在环评公示未到期期间,企业目前未进行开采作业,只对以前囤积砂料进行销售。鉴于企业是为了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收集数据进行了两次共计8天的开采作业,验收结束后停止了开采,环保执法人员针对装车和拉运过程产生扬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在没有取得合法的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擅自进行开采作业,对囤积的成品料,督促企业在销售拉运时做好洒水降尘、清洁运输等环保治理工作。待7月10日公告结束后,西夏区将再次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测评验收,合格后准许生产。公告期间,西夏区将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控,防止其违规开采。督促其做好装车和拉运过程中的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已办结

(销号) 

11

478

    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新建,贺兰县政府违规审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污染限制类-阿维菌素项目。

银川市

其他

  2015年6月3日,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对“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吨阿维菌素技改项目”进行备案。备案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在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通过对公司现有的发酵103车间和提炼202车间进行改造,改造面积15500平方米,新建提炼车间7106平方米;利用原有发酵103车间的发酵设备和提炼202车间的发酵液储罐,新增部分发酵设备、提炼设备和纯水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供热工程、消防工程、绿化等公用辅助工程。2015年6月26日,贺兰县环保局出具“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贺环评函〔2015〕31号)”;8月3日,贺兰县环保局同意试生产;2016年2月16日,贺兰县环保局出具竣工环保验收意见(贺环验〔2016〕6号)。2016年2月22日,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阿维菌素兽药GMP证书;3月6日获得阿维菌素兽药生产许可证;6月7日通过农业部审查,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兽药字(2016)300112059。2016年7月18日,贺兰县政府受理宁党(环)督函〔2016〕6号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查组转办单(环督(宁)转〔2016〕12号)举报受理编号为71号投诉问题,关于“贺兰县政府违规审批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吨阿维菌素项目,并于2015年7月以中间体名称销售100多吨阿维菌素”;2016年7月22日,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向贺兰县政府上报销号申请,截至目前未提供有效销号证明(仅提供台账为据证明此事)。经调查,宁夏泰益欣已销售部分阿维菌素,截至目前财务数据未提供。

部分属实

    贺兰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并落实《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违规审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污染限制类-阿 维菌素项目投诉部分属实问题的整改方案》(贺政发〔2018〕73号),分别从严格自查自纠、加快企业整改两个方面提出6项整改措施。同时,贺兰县委将投诉部分属实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调查,贺兰县市场监管局对宁夏泰益欣企业的成本核算、产能情况、出入库情况、销售情况开展详细调查。

    启动纪检追责问责程序。贺兰县纪检监察部门组成专案组进行深入调查,对备案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事项进行立案审查,对相关责任人启动严肃追责问责程序。经贺兰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及专题会议研究,认为尤志勇在担任县发改局局长期间,在审批备案“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吨阿维菌素技改项目”工作时,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产业发展相关规定不一致。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二)项、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尤志勇诫勉的问责(贺纪问字〔2018〕66号)。

    开展企业立案调查与环保执法检查。贺兰县市场监管局委托宁夏宏源会计师事务所对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阿维菌素产品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宁宏源专审字〔2018〕32号),确认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3月份至2018年5月份期间共生产阿维菌素300.65吨。县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针对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超范围销售阿维菌素经营活动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贺市监企责改字〔2018〕1号),认定企业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了擅自变更登记事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1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事项,并接受调查处理。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已就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开展立案调查,拟处罚10万元。县环保局对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环保执法检查。

已办结

(销号) 

12

512

    艾依雅居小区周边湖畔路沿街和烟墩巷沿街,2012年以来裸露土地未做防尘措施,刮风天气扬尘污染严重。

金凤区

扬尘

    经调查,艾依雅居小区位于湖畔路与烟墩巷交口处,属华电集团灵武电厂团购房,于2013年底建成,2014年开始入住,现有居民350多户1000多人。周边湖畔路、烟墩巷、水乡路和五里台路两侧裸露空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规划为人行道。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于2014年完成以上道路人行道硬化项目立项,由于市政部门管网未铺设至今未施工。

   已协调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及施工单位宁夏万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对湖畔路、水乡路、五里台路、烟墩巷人行道实施硬化。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已明确实施整改,宁夏万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出具整改承诺书。

已办结

(销号) 

13

524

   宁夏供销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贺兰嘉通汽车修理厂等拆解厂产生大量危险废物,存在非法处置行为。宁夏灵武市达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兴捷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等拆解厂产生的大量危险废物,存在非法处置行为。

银川市

其它

宁夏供销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拆解厂产生危险废物,但不存在非法处置行为;贺兰嘉通汽车修理厂不存在拆解,但产生危险废物,不存在非法处置行为。
           
    宁夏供销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具有拆解资质。在拆解的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矿物油、废电池、废机滤等。现场核实时,该公司处于停业状态。该公司2017年11月因环评手续不全被罚款78303元。2017年10月10日,该公司与宁夏明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油处置协议》,但因环保手续不完善,现场约220斤废机油无法交予宁夏明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2017年3月8日,该公司与宁夏达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销售合同》,机油滤芯等危险废物由其进行分类处置。该公司在清运处置过程中均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协议进行处置,不存在非法处置行为。
           
    贺兰嘉通汽车修理厂是江淮、潍柴发动机等品牌的特约服务站,批准经营范围为三类机动车维修(发动机修理),无汽车拆解资质,也未开展汽车拆解业务。该修理厂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矿物油及包装物、沾有废矿物油的修理旧件等。废矿物油在该公司建设的废矿物油储存室按环保要求装罐储存,修理旧件全部返厂家进行处理。2017年3月2日、2018年1月18日该公司与宁夏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废矿物油委托处置合同及废矿物油委托收集合同。该公司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未进行环保建设项目竣工验收。2018年5月10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目前正在试营业,试营业期间由宁夏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了废机油约430公斤左右,不存在非法处置的行为。  

经核查,投诉的宁夏达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厂区分类堆放各类废钢铁,不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情况。
           
   宁夏兴捷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问题基本属实: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分类暂储危险废物,贴有危险废物标识,现场提供与有资质的相关公司签订的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电子废弃物处置合同,其中与宁夏宝利达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合同期限至2017年12月12日,暂存库中存有少量废氟利昂、废安全气囊,暂未依法进行处置,现场不能提供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

兴庆区辖内无永安汽车修理厂,地图搜索定位永安修理厂,位于宝湖东路与胜利街交叉口东北200米处,经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地址为金茂花园2号公寓楼,金茂花园2号公寓楼北边为兴发小区,现有速8酒店和一些小商户,无永安汽车修理厂;兴庆小区北边为路桥集团的胜利商业街,无汽车修理厂,兴庆小区东边为新百请和店和旧货交易市场,无汽车修理厂。


           

部分属实

   针对宁夏供销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目前,已将该公司关停。该公司厂房内所有拆解设备拆除清运完毕,无法开展汽车拆解业务,厂区内拆解露天堆放的废铁已全部清运完毕。遗留的220斤左右的废机油,经环保部门协调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
           
    该县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宁夏供销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关停后不再恢复生产,并积极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同时,进一步规范贺兰嘉通汽车修理厂经营行为,按要求在环保部门及时进行危险废物处置申报备案。    

灵武市组织再生资源示范区管委会、环保局、工信局召开现场整改会,责令宁夏兴捷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切实依法处置危险废弃物。
           
    下一步措施:一是责令宁夏兴捷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与有危废处置资质的相关公司签订合同,6月30日前完成依法处置,建立处置台帐。二是由灵武市环保局加强对宁夏兴捷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严厉处罚、绝不姑息,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三是由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管委会持续跟踪督办,加强后续监管。

兴庆区辖内无永安汽车修理厂,地图搜索定位永安修理厂,位于宝湖东路与胜利街交叉口东北200米处,经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地址为金茂花园2号公寓楼,金茂花园2号公寓楼北边为兴发小区,现有速8酒店和一些小商户,无永安汽车修理厂;兴庆小区北边为路桥集团的胜利商业街,无汽车修理厂,兴庆小区东边为新百请和店和旧货交易市场,无汽车修理厂。

已办结

(销号) 

14

529

    大泉林场东侧不到三百米处一家猪场和一家牛场,无污染处理设施,牛粪、猪粪随处乱倒,散发臭味。

灵武市

大气

    经调查,转办单反映养殖场为灵武市升旺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猪场和灵武市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牛场。灵武市升旺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占地45亩,系养殖户租赁大泉林场土地,建有养殖大棚31座,现生猪存栏4412头,大棚外空地有粪污晾晒,未及时清理,场区南侧建有集粪场,养殖区内产生粪污通过明沟排向沉淀池,沉淀池、化尸池均未严格封闭。灵武市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牛场占地173亩,系该公司于2017年12月从灵武市大泉农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牛场建有大牛舍(178×50米)、小牛舍(20×10米)各3间,现存栏奶牛642头,无固定集粪场,场区西南侧有污水排向西侧空地。

基本属实

    针对存在的问题,确认转办单反映养殖场均不在禁养区和水源保护地,执法人员迅速组织开展清理整治。一是要求2家养殖场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清理场区内污水及粪便,全面开展场区及周边环境整治。二是严格按照畜禽养殖相关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畜禽粪便堆放场,污水和废物经处理后实现综合利用。根据灵武市畜牧养殖业整治总体安排,积极鼓励养殖户上山入园。三是要求大泉林场履行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农牧局、环保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及时清理。
           
经现场核查,灵武市升旺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将原先养殖场区内明沟排污整改为管道排污,在场区南侧新增加三级沉淀池1座(容积:235m³),对原有集粪场围墙进行翻新加高处理,对场区内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因养殖生猪数量较大,场区依旧存在异味,相关部门继续要求养殖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养殖异味。灵武市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牛场对原有排污口进行封堵,新建三级沉淀池1座(容积:336 m³),新建集粪场1座(面积:200㎡),对场区养殖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
           
    综上所述,转办单反映养殖场“无污染处理设施,牛粪猪粪随处乱倒”问题已完成整改,“散发臭味”问题已明显改善。

已办结

(销号) 

15

700

    胜利乡天净铁合金厂夜间偷排废气,白天排放大量烟尘,且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学校环境。

永宁县

噪声

大气

   经查,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银川冶金分公司建有3台12500KVA矿热炉,2台15000KVA矿热炉,1台36000KVA矿热炉,环保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时3台12500KVA矿热炉正在运行,布袋除尘设施和旋风除尘设施正常运行,现场存在烟尘逸散、设施噪声较大的问题。环境监测人员当晚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超标。该县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对烟尘治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制定整改方案;对烟尘收集、处理、排放系统进一步整改优化,减少噪声扰民和烟尘逸散现象。治理工程完成并通过监测验收后,经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属实

    目前该企业已对生产车间管道进行排查检修,对产生烟气逸散的部分进行密封,安装密封阀,对整个烟尘收集、处理、排放系统进一步整改优化,有效抑制了烟气逸散;对风机加装了隔音房,对厂区东侧围墙加装双层隔音板,有效减少了噪音的排放。7月10日,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烟气、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经现场核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该县将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监督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规范运行管理,防止烟尘、噪声扰民现象再次发生。

已办结

(销号)

16

1033

   丽景街和国商南路交口以南的银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南侧院子内有废品收购站,散发臭气,噪音扰民。

兴庆区

大气

噪声

    废品收购站位于丽景街与宁港南街交叉口,属于宁港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宁港·财富中心项目西地块,兴庆区八里桥村九队村民秦兵未经宁港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许可,违规占用并向外出租,导致该地块中的违建和杂物逐渐增多。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及兴庆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有几家废品收购站和1家泡沫加工厂属于违章搭建,泡沫加工厂在该地块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废品乱堆乱放,泡沫厂现场建有粉碎机1台,原材料若干,未见任何环保手续,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粉末,存在噪音扰民和环境污染问题。

是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联合兴庆区环保分局、丽景街城管执法中队,组织宁港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秦兵召开现场整改会议,兴庆区环保分局下发《现场环境监察记录表》,丽景街城管执法中队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泡沫加工厂限期自行搬迁,拆除生产加工设备,未搬迁前不得擅自加工生产,如未按要求执行,兴庆区环保分局将依法予以处罚;责令宁港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7月4日12时前,对该地块内的违章搭建进行拆除。宁港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6月27日上午,该公司针对投诉问题已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并制定整改措施,成立由公司副总杨小光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各项整改工作。6月28日下午,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再次到宁港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整改时限问题进行沟通,因该地块内的违章搭建内有流动人口居住,动员搬迁需要一定时限,该公司承诺7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
           
    7月17日,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丽景街与宁港南街交叉口空地流动人口已搬出,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已取缔废品收购站,空地内垃圾和废品已清理完毕,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销号)

17

1094

   上海路与友爱路交口东南角院子内多家废品收购站散发臭味,存在噪音污染。

兴庆区

大气
           
噪声

   上海路与友爱路交叉路口东南角院内有多家废品收购站,租用违章建设彩钢房。院内废品较多,检查未发现明显异味,存在机械搬运扰民问题。大新镇人民政府责令院内商户禁止在18时至次日8时进行超过国家标准噪声限值的作业,并做好院内环境卫生清理工作,避免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大新镇人民政府联合丽景街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6月29日下发《通告》,要求满春废旧物资市场商户自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10日完成自行拆除、清理工作,未自行拆除清理的,由大新镇人民政府联合丽景街街道办事处依法予以统一拆除。

已办结

(销号)

18

1112

    李俊镇王团村村部南侧1公里瑞丰泡沫箱厂锅炉排放刺鼻黑烟,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私挖水沟排放至周边农田,水体呈黄色。6月19日地方执法人员夜间检查,企业停产2天后又恢复生产。

永宁县

大气

    经调查,瑞丰泡沫箱厂实为宁夏悦丰果蔬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李俊镇王团村,主要从事泡沫箱加工,办理了环评手续,持有排污许可证,属合法生产企业,建有1台4蒸吨的燃煤锅炉,配有水膜除尘设施,锅炉由于水膜除尘效果较差,造成一定大气污染。企业生产过程中有循环冷却水、锅炉除尘废水产生,冷却水排放至北侧农田退水沟,锅炉除尘废水排放至厂区东侧水沟。该县在6月19日现场检查时责令企业封堵废水外排口,锅炉除尘废水建设蓄水池循环使用,不得外排。6月20日向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于7月10日前将现有燃煤锅炉更换为清洁能源锅炉。6月27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东侧外排口已封堵,但封堵不严,有渗水现象;北侧排污口未封堵。锅炉除尘废水已建成蓄水池,沉淀收集后循环使用。

属实

    目前企业已将燃煤锅炉更换为甲醇锅炉,使用清洁燃料,不再排放烟尘;将废水外排口封堵,同时建设了蓄水池、化粪池,用于处理生活污水和车间产生的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循环冷却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污水不再外排。经现场核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该县将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监督企业规范运行管理,防止反弹。

已办结

(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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