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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关于《自治区“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29项暨《银川市“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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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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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银川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2019年验收销号工作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29《银川市“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15关于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突出。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贺兰山东麓82家小型葡萄酒庄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导致废水直排。对此,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严厉查处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非法排污等问题。但自治区环保厅在推进整改中,未要求地方严格执行环评报告明确的生物接触氧化法或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反而放松要求,以印发技术指南的方式同意企业采取简单沉降预处理工艺,致使全区绝大部分葡萄酒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的问题。

牵头单位:金凤区委和政府、西夏区委和政府、永宁县委和政府、贺兰县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葡萄酒产业发展中心、审批服务管理局

整改期限:2019年12月

整改完成情况:

(一)银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担负起维护贺兰山东麓生态环境安全的政治责任,强化葡萄酒庄主体责任、相关县区属地责任、市直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制定了市级整改方案和验收销号方案,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要求各责任单位真抓实改,务必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将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废水治理工作列入2019年度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

    (二)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整改方案》宁环水体发201913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废水排放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宁环发201955号)要求,市水防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废水问题整治的通知》,聘请专家对酒庄废水治理工作进行指导服务,组织参观学习酒庄污水处理升级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对葡萄酒庄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分类整改,确保酒庄废水整改做到处理设施与生产能力相匹配、处理工艺与间歇性生产特点相适应。对环评批复采用简单沉降预处理工艺建设的21家葡萄酒庄,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手续,并按照新的批复要求建设配套污染治理设施。采取周调度、定期督查检查和随机抽查抽测相结合的方式,通报整改进度,持续加强监管,确保整改工作达到标准与质量要求,污水治理设施发挥效益,废水达标排放。

(三)相关县区紧盯时间节点,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召开葡萄酒庄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推进缓慢的酒庄实施约谈。细化档案整理清单,切实监督并指导各葡萄酒庄认真落实“一庄一档”整改要求。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实行月调度制,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督促各酒庄加快整改工作。

    (四)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生态环境监管,增加监察监测频次,强化执法力度,严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排污企业环保手续不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近两年针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14家次,处罚金额78万元,下达现场监察记录单60余份。

    (五)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加大监督性监测力度,于2019年9-12月份,先后对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葡萄酒庄废水处理设施调试期、运行期废水进出口水质开展六个批次的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酒庄污水达标排放。

贺兰山东麓82家小型葡萄酒庄整改名单涉及银川市49家酒庄,除未建设、已搬迁、已拆除、停产的8家外,实际需整改41家。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整改的41家酒庄中,39家均能依照宁环发〔2019〕55号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组织完成自主验收,建立了较为完善、规范的工作档案。具体为:金凤区名单内3家酒庄,1家酒庄停产,1家酒庄搬迁至贺兰县,整治酒庄1家,建成生物膜反应器(SBBR)+臭氧发生器消毒处理工艺设施;西夏区名单内21家酒庄,1家酒庄尚未安装生产设备未投产,1家酒庄因西夏王陵申遗已被拆除,整治酒庄17家,其中8家酒庄建成生物膜反应器(SBBR)+臭氧发生器消毒处理工艺设施,6家酒庄建成水解酸化+SBR间歇式污水生化处理工艺设施,1家酒庄建成A/O处理工艺,2家酒庄建成A/O-MBR膜组合处理工艺设施;永宁县名单内18家酒庄,2家酒庄位于水源地内已被拆除,1家酒庄土建停工未建成,整治酒庄15家,其中1家酒庄建成生物膜反应器(SBBR)+臭氧发生器消毒处理工艺设施,4家酒庄建成水解酸化+SBR间歇式污水生化处理工艺设施,10家酒庄建成A/O处理工艺设施;贺兰县名单内7家酒庄,1家酒庄位于水源地内已拆除,整治酒庄6家,其中4家酒庄建成生物膜反应器(SBBR)+臭氧发生器消毒处理工艺设施,2家酒庄建成水解酸化+SBR间歇式污水生化处理工艺设施。

    西夏区2家酒庄(宁夏贺麓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宁夏志辉源石葡萄酒庄有限公司)虽按要求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但未完成自主验收,待其完善相关手续、健全工作档案后另行申报验收销号。目前,西夏区已下达停产整改通知,并加强监管,督促2家酒庄加快完成整改工作。

    (六)举一反三,督促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清单外12家酒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本次整改要求,规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6家酒庄环评、自主验收手续齐全,5家酒庄正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1家酒庄正在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0日-3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银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8679820

联系地址:金凤区阅欣路135号

    银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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